年改未顧及公教人員權利 新北市府聲請釋憲

公教年改一一到位。(資料照/記者姜國輝攝)

政治中心新北報導

民進黨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目前軍公教皆已順利三讀,其中公教部分確定7月1日正式上路。新北市府認爲,年改方案並未顧及廣大公教人員退休生存權利,爲此已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法案》三讀內容,18%優存確定將在2年後走入歷史、所得替代率則要在10年從75%降至60%、公務人員年改退休金地板爲32160元、育嬰留職年資可累計,但費用需自付、危勞職務公務員屆齡退休不得低於55歲等,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目前已寄出。

新北市府28日召開記者會,認爲年改嚴重損害退休公教人員的權益,已撰具釋憲聲請書,正式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表示,本次釋憲之目的在於,中央並沒有透過撙節其他支出、積極發展經濟、改善政府財政方式,即輕率修法,大幅削減公教人員的退休金,而且改革幅度過大、時程又短,更溯及既往地適用於退休公教人員,不但嚴重影響公教人員退休生活的維持和保障,也違背公教人員對政府的信賴,同時中央並未採取對退休公教人員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顯有違反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和第23條揭示的比例原則之虞

市府除向司法院提出釋憲外,同時間行文銓敘部,促請銓敘部作爲掌理全國公務人員銓敘之主管機關,能夠再爲審慎檢視違憲疑義,爲公務員發聲。而各縣市政府有意聲請釋憲者,市府也將分享相關釋憲資料,共同爲聲請釋憲努力,讓這些權利受侵害的公教人員可以得到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