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判刑8年!她不服提上訴 再因誣告判5年6個月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因誣告多名房客,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將她判刑8年2月,而她不服提起上訴,全案目前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然而,張淑晶30日再因第二波14條的誣告罪被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女房東張淑晶日前被第一波誣告判刑8年,她不服提出上訴,30日再被第二波誣告判5年6個月。(資料照/記者吳銘峰攝)
張淑晶從2013年起,利用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多種方式坑殺房客,被媒體多次踢爆後,仍繼續坑殺房客。她低價承租新北市中永和、板橋、新莊等5間房屋,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除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隔間,但事實上卻是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以月租9500元不等分租給學生、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等人,有媒體估計,最少超過160名房客受害。
被害房客上PTT貼文怒控遭張淑晶坑殺的過程,引起大批被害人迴應,新北地檢署因此介入偵辦,發現她在出租房屋過程中,除了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看非租屋房等方式,誘騙房客簽約;等發生糾紛後,她立即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她就提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爲由,一併誣告房客親友。檢方在2015年4月、9月,分2波起訴她。
其中針對檢方第一波偵結起訴部分,檢方初步認定被害人高達78人,但一審新北地院認定她犯下18件誣告,3件詐欺,1件強制罪,將她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而她事後不服提起上訴,全案目前仍在高院進行審理中,而第二波於30日偵結起訴,新北地院再判她5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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