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員遭爆借警槍亂瞄人嚇壞全場 移民署還原現場過程說話了

▲圖爲女科員持槍的臺北市專勤隊人犯交接區。(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移民署臺北專勤隊一名女科員,11月21日13時許因北市警局保安大隊逮捕失聯移工要移送到專勤隊,與專勤隊人員約在駐地民衆等候交接,遭爆期間看到警員配備新發的Walther PPQ M2 NPA版本手槍,竟向警員借來把玩,還多次把槍口試瞄引發他人恐慌,同事向隊長投訴卻遭訓斥「不需要大驚小怪」對此移民署坦承確有此事,但經調閱監視器發現,保大警員在交出手槍時槍枝並未上膛且已經卸下彈匣,女科員持槍檢視時槍口也朝下,並無違反用槍規定,但允諾會加強臺北專勤隊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

移民署今天下午迴應:有關媒體報載臺北市專勤隊1名女科員在辦公室借用槍枝並瞄準同仁一事,北區事務大隊表示,當日臺北市專勤隊分隊長及同仁確有向警方借拿手槍,惟經會同警方共同查證影像確認,槍枝已先卸下彈匣且持槍之槍口向下,絕無瞄準同仁之情事,事發當日專勤隊隊長已予同仁嚴厲斥責與告誡,因相關人員行爲已違反勤務紀律,後續將追究其行政違失及幹部督導不周責任,並將加強教育訓練。

北區事務大隊補充,本案對臺北市警方造成困擾深感抱歉,執勤紀律與用槍安全是勤務單位命脈,將記取教訓,強化同仁安全槍械使用觀念,並持續精進常年訓練,以確保勤務安全。

北市警局保安大隊則證實、第二中隊黃姓警員當時移送失聯移工到專勤隊,確曾把PPQ-M2佩槍交給女性科員,因爲黃員認爲移民署同樣爲司法警察機關爲友軍單位,加上彈匣有取下、槍內並無子彈,黃員認爲並無不妥、但保大認爲黃員行爲仍有違失、將依規定懲處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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