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男網友性侵 貼圖露餡檢方不起訴
▲瞞着男友與男網友開房間,女子事後卻控告網友性侵,卻因LINE貼圖露餡,男網友罪證不足獲不起訴。(圖/記者黃克翔攝)
臺北市1名20歲女子,瞞着男友上「甜心包養網」,與王姓男網友相約去開房間,但女子事後卻控告王男性侵。臺北地檢署查出,2人去開房間前晚,王男曾將飯店的貼圖傳LINE給女子,還問「要Happy嗎?」認定王男罪證不足,今將王男不起訴。
今年2月18日,王男與女子相約碰面,王男開車載她前往臺北市鬆哖酒店,共發生兩次性關係,事畢王男開車載她回家,女子還在車上與不知情的男友通電話。但女子當晚回家後即用LINE與王男爭執,事後她到醫院驗傷並控告王男強制性交。
檢方調查時,王男否認性侵,辯稱雙方你情我願,事後他送女子回家途中,女子曾在車上向他索討3萬元,他當時不願付錢,可能因此而挨告。
檢方發現,王男開車載告訴人離開酒店時,曾被停車場柵欄攔下,當時酒店人員還曾上前詢問,坐在車上的告訴人卻沒趁機求救;且王男開車載她回家途中,她還曾與男友通電話,均與遭性侵的反應不同,甚至女子提供的醫院驗傷單,亦無法證明曾遭王男性侵,因此將王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