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PO「興達電廠爆炸」假消息遭送辦 法官不罰
一名女子上網發文稱「興達電廠爆炸,全臺大停電」被警方依假消息送辦,法官裁定不罰。(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蕭姓女子於5月13日全臺大停電時,於臉書發文稱,「興達電廠爆炸,全臺影響停電」,遭警方認定是假消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臺中地院認定,文章屬於個人言論,並不會讓閱聽者產生恐慌,與社維法裁罰要件不符,裁定不罰。
裁判書指出,蕭姓女子於5月14日凌晨於家中,在個人的臉書粉絲專頁發文,內文指出,「當天下午接到國家警報,興達電廠爆炸,全臺影響停電」等語,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員警瀏覽才知悉上情。
警方通知蕭女到案後,認定其散佈不實謠言,影響公共安寧,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移送法辦。
蕭女坦承有發佈文章,聲稱,5月13日下午收到停電的國家簡訊,聽同事說因爲高雄電廠爆炸才停電,但她並未求證,且文章旨在傳達工作很累希望能儘速返家,但因停電導致交通號誌停擺,受到很大的影響。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蕭女的貼文爭議爲「興達電廠爆炸」,泛指13日因興達電廠停機,致全臺大停電,而蕭女則是聽同事轉述,纔在個人臉書粉專寫下感想,內容僅屬個人言論,不是故意捏造事實,且文章中並無會造成閱聽者產生恐慌的可能。警方並未提出積極證據,與社維法規定構成要件不符,裁定不罰。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