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爆遭泰警勒索2.7萬才脫身!曼谷警局否認指控

臺灣藝人安於晴分享泰國旅遊搭車遭警察臨檢的經驗。(圖/ 中時資料照)

臺灣藝人安於晴赴泰國旅遊稱遭當地警察無故勒索,泰國警方表示,1月4日凌晨在曼谷臨檢站攔下安於晴一行人,一切程序合乎規定,也沒有如安於晴所指警方勒索金錢。

安於晴1月初在Instagram發限時動態,分享泰國旅遊搭車遭警察臨檢的經驗。她表示1月4日和朋友在中國駐泰使館附近被攔截,警方找各種理由指一行人有罪,不讓她和友人使用手機尋求援助。

安於晴指在場耗了一個多小時,後來才明白警察只是要錢,還說不是普通警察,是「比較貴」的警察;泰警演了一個多小時的戲,最後他們數了2萬7000泰銖給警察,避開攝影機交錢才能離開。

泰國網友近日把安於晴的限動文譯成泰文在社羣媒體公開,引起關注。泰國皇家警察發言人阿查勇(Atchayon Kraithong)昨天表示,安於晴一行人12月29日抵達,1月5日離境,住在通羅區(Thonglor)的旅館並僱用廂型車做交通工具,警方會找司機問話,確認她的說法。

阿查勇表示,會仔細調查這件事,如果警察真的犯罪,無需等受害當事人報案,會立刻對這些警察採取法律行動。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曼谷市警局副局長山倫(Samroeng Suanthong)26日表示,安於晴指的臨檢站是因應新年假期設置,警方1月4日凌晨1時攔下一行人,檢查車上是否有違禁品,程序一切合乎規定。

山倫表示,安於晴喝醉且無攜帶護照,表示朋友會送護照,但等了一個小時沒人出現,由於一行人說中文,警方說英文,溝通不良狀況下,雙方火氣越來越大。

後來警方要求一行人打開包包,發現裡面有電子煙器具,警方告知這類器具在泰國屬非法,由於之後警察必須移動臨檢站,因此決定讓他們離開,未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也沒有如安於晴所指的警方勒索。

山倫說,監視器畫面顯示警方在臨檢站攔下安於晴等人的車子,但沒有帶任何人離開臨檢站到無人巷弄要求金錢。(編輯:廖漢原)11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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