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獎得主盛名遭侵權 莫言官司勝訴獲賠918萬
頂着諾貝爾文學獎光環的莫言,成爲網路上假雞湯文冠名的「最愛」之一,「莫言金句」、「莫言告誡中國人的十句話」等氾濫成災。(圖/新華社)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大陸作家莫言遭廠商侵權謊稱代言產品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二審維持原判,被告深圳市玉瓷科技公司虛構莫言爲其產品代言有明顯惡意,對莫言的社會形象造成損害,判決賠償人民幣210萬元(合臺幣918萬)。
據《新京報》報導,去年9月深圳玉瓷公司在網上傳播的視頻及網頁圖文資訊使用了莫言的照片、書法作品,莫言認爲自己在不知情下被廠商用於代言產品,嚴重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因此提出訴訟。
報導說,深圳玉瓷公司辯稱,該公司未在網上傳播涉案視頻及網頁圖文資訊,也沒有授權任何人或組織傳播,視頻製作只爲做公司內部激勵員工使用。另外,賠償內容無相關可佐證標準。
深圳玉瓷公司一審獲判敗訴,提出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莫言爲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著名作家、文學家,且莫言對自身形象、名譽十分珍視,在商業代言方面非常謹慎,深圳玉瓷公司虛構莫言爲其產品代言的事實具有明顯惡意,對莫言的社會形象造成較大損害。因此法院駁回深圳玉瓷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莫言在大陸網路上被冒名使用狀況非常普遍,例如微博上有網友貼出「莫言名言」,並標註莫言微博帳號。類似的假冒名人的名言金句在其他名人身上也很多,尤其是著名的首富或企業家,已到了氾濫成災的地步,但網上貼文一般很少會有本尊出面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