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風的社宅成績單
(圖/城鄉局提供)
政府將租金補貼納入社宅範疇,自然有望達標「百萬社宅」,以民主國家的社宅實施率,若臺灣能達標「百萬社宅」,臺灣的社宅實施率絕對超越全世界,成爲另類的「臺灣之光」。但是如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所言,全世界沒人將租金補貼當作社宅的。
賴政府的「中央擴大租金專案計劃」強調租金補貼是給租屋民衆,房東不得以房客請領租金補貼爲由而漲房租。但在現實的房屋租屋市場中,近年的房租在換約或新租時明顯的漲了很多。房東說總體房價漲了、房貸利率升高了、房屋重新整理整修了、房屋設備器材更新了、周遭房租都漲了、物業託管費漲了……等很多的漲價理由,但就唯獨沒有房客請領「租屋補助」這一詞。
民進黨政府的「租屋補助」從2022年度起實施,至2025年度已逐年增加支出,自2022年起分別爲29.8億元、151.9億元、287億元和335億元,然租屋補助已是每年例行的經費預算支出嗎?似乎不然!租屋補助是行政院編列的計劃實施經費,這經費補助明年會不會有?經費會編列多少?誰也說不準。難怪在野黨會批評這是執政黨的政策買票。
如果真如在野黨所述,執政者的「租屋補助」的確像是政策買票,但如未來在野黨在爭大位時也持續執行「租屋補助」,那未經立院審覈的「租屋補助」豈不像個沒完沒了的「錢坑」法案!
如果那天政府的租屋補貼縮水了或暫停了,那麼房東會因房客沒有拿到租屋補助而降房租嗎?不會,絕對不會。因此,租屋民衆若因故請不到租屋補助時,房東不會降價,沒補助就更沒有能力租屋,不就死的更慘了嗎!
或許,政府在給與民衆租屋補助的錢,應該強制民衆把租屋補助的錢存於購屋(租屋)儲蓄專戶,而不是拿來直接付房租或當生活花用,當民衆每月在購屋(租屋)儲蓄專戶裡存款多少錢(每月最高補助金額內),政府才補貼民衆多少錢,而這筆存款專戶只有在5年後的購屋(或租屋)時纔可再動用。如此一來,民衆就可把政府補貼的房屋租金轉換爲購屋基金,有機會從無殼蝸牛轉換成有殼蝸牛。而不是將每月的租屋補貼都花用光,錢就像打水漂一樣。
政府把租屋補貼當社宅政策,或許當下社宅完成率的帳面會非常好看。但,如果政府的社宅政策是讓房價和房租持續上漲,是讓民衆更依賴政府的房屋租金補貼才租得起房,那麼這樣的社宅政策怎會是實現居住正義的解方呢?(作者爲空大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