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看護免巴氏量表遭卡關 僱主協會籲放寬

臺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僱主國際協會表示,限制需求,不代表需求不存在,反而只證明臺灣人民明明有照顧、陪伴、家務、照護等需求,卻因爲供給不足,所以漠視此需求。(報系資料照)

近日立法院審查就業服務法,其中有立委提案盼放寬80歲以上聘請看護免巴氏量表,但有立委憂心排擠重症,決定擇期再議,臺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僱主國際協會表示,限制需求,不代表需求不存在,反而只證明臺灣人民明明有照顧、陪伴、家務、照護等需求,卻因爲供給不足,所以漠視此需求,讓各家戶自尋出路,沒有開放80歲老人時,就已經「重症成跳板」,問題完全出在「看護數量」以及「移工管理與評估制度」的問題。

僱主協會指出,我國國人的平均壽命爲79.84歲,其中「男性76.63歲、女性83.28歲」,要國人多老、多病、多失能,才願意讓人民最後的時光有人可以協助其照護及日常生活起居?

僱主協會認爲,看護人力市場若能「自由競爭」、「汰惡揚善」,纔可以減少重症被挑選;挑工的移工,先出境再重新申請,增加轉換的「門檻」。但願意照顧重症的看護,要有配套措施,比如用「長照經費」,來補助願意照顧開巴氏量表爲「完全依賴」的看護。

僱主協會建議,立委們可以思考,讓來臺工作之移工,若爲照顧巴氏量表評估爲完全依賴、長照評估7至8級、臨牀失智評估量表(CDR)嚴重等的重症患者,衛福部應將長照中的「照顧及專業服務」每月補助的3萬6千元部分補助至外籍看護薪資,並設定其領取薪資補助須配合服務重症僱主年資比例增加,以年資搭配照護重症,做爲增加外籍看護照護重症「留任意願」。

僱主協會呼籲,立委應儘快針對就業服務法,修正不符臺灣照護現況,並責成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同制定符合臺灣長照未來的外籍看護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