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壽一支公司因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爲,被罰23萬元

7月4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信陽監管分局網站消息,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陽中心支公司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資金、未嚴格審查代理人入職材料等違規行爲,被處以罰款23萬元。兩名高管也被追究相應責任。

公告顯示,平安人壽信陽支公司存在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資金、未嚴格審查代理人入職材料中學歷證書的真實性、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多項違規行爲。

上述行爲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六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信陽監管分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23萬元。

時任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銷售企劃二部經理的劉洪濤,因對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警告並被罰款1萬元。時任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陽中心支公司銷售推動部主任的嚴舒,因對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套取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受到警告並被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