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沉重的兩顆星 政戰局長聞振國被懲處的背後

政戰局長振國記過2次處分。(圖/記者楊佳穎攝)

文/陶本

憲兵疑似違搜事件軍方做出懲處,政戰局長、中將聞振國擔起責任,記過兩次,共14人遭處分。面對朝野輿輪掀起的巨浪,他或許只能感嘆「民怨如水,宜疏不宜堵」,但肩膀上的兩顆星星此時卻顯得格外沉重。

據瞭解,聞振國本來不太情願接任局長職位,或許有人會質疑「有官做,怨從何來?」但該職位前身是上將職缺的「總政戰部主任」,是故總統蔣經國都坐過的位子,只是在近幾年組織調整、社會風氣的影響下,被降格爲「中將政戰局局長」。就升遷來說,在政戰之途踏入死衚衕,算頂到天花板,上將夢碎。

接近聞振國的人士透露,他是位高度信任下屬的長官,很樂於放手給底下人發揮。就本次憲兵事件,今年一月聞振國甫接任局長,底下各處卯起來表現爭寵,剛好軍事安全總隊、保防處發現有案子能辦,所以見獵欣喜,但在發現自己沒有司法警察職權後,最後只好找憲兵幫忙。

根據國防部的說法,在保防處發現案件後,召集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保防處與憲兵召開專案會議,由處長趙代川少將主持,與會單位及人員,包括:法律事務司、軍事安全總隊、臺北憲兵隊等單位代表共9人,會議中本來要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但會議結論稱此案可能涉及販賣軍品不法,甚至有機密資料外泄之虞。所以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成立專案,由保防安全處指導軍事安全總隊、臺北憲兵隊實施調查

▼政戰局長聞振國記過2次處分。(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妙的是,這起搜索案到底是誰下的令?迄今沒有人站出來,唯有趙代川在記者會上承認自己的確有任務「發動權」,但也強調並沒有直接命令憲兵的權責

面對排山倒海的究責巨浪,聞振國身爲政戰單位最高級長官,最後只能出面承擔,以「未盡督導之責」吞下兩支記過。

替聞振國抱冤的人當然有,但身爲長官沒有善盡督導、過度信任下屬,出身新聞科系背景卻嗅不到輿論影響力穿透力,甚是沒有察覺在政權交接之際,可能讓過去的歷史與外省本土情節可能被過份連結,在憲兵案必須有人出面交待的情形下,他想全身而退顯然也是緣木求魚

不過,現在的聞振國還不致於丟官,剛上任還不到3個月,加上國防部長高廣圻過去同爲海軍舊識,對他的行事風格、工作能力有一定認識,肩膀上的星星雖然沉重,但至少還不會淪爲「流星」,只是已經調離現職調查的保防處長、少將趙代川與臺北憲兵隊長、上校呂正芳,可能就沒這麼幸運。

●作者陶本和,現任《ETtoday東森新聞雲》要聞中心記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