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大型車違規3天取締282件 「這一項」佔264件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21日起連3天針對大型車執行交通大執法,結果共開出282件罰單,共計開罰28萬5200元,當中以行駛禁行路段264件最多。(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21日起連3天針對大型車執行交通大執法,結果共開出282件罰單,共計開罰28萬5200元,當中以行駛禁行路段264件最多。(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21日起連3天針對大型車執行交通大執法,結果共開出282件罰單,共計開罰28萬5200元,當中以行駛禁行路段264件最多,警方強調,這項執法專案不僅是爲了嚇阻違規,也在於保障民衆的行車安全。
屏警指出,近年來屏東縣內發生多起涉及大型車的交通事故,尤其在部分易肇事路段,大型車輛違規行爲更爲普遍,如行駛禁行路段、超速及闖紅燈等,已嚴重威脅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經交通事故數據分析,這些違規行爲經常是導致重大事故的主因,因此啓動專案勤務,加強在易肇事路段的巡邏及違規取締。
警方說,爲減少大型車輛肇事風險,近期針對大型車違規行爲展開強力取締行動,今年1月至今已告發5059件違規,當中10月21日至23日的專案勤務中,共取締282件違規,有行駛禁行路段264件、超速11件、闖紅燈5件及無照駕駛2件。
警察局長戴臺㨗呼籲,大型車駕駛人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而執法並非以處罰爲目的,是希望能導正部分駕駛的不良習慣,藉由執法來強化違規者的法治觀念,進而達到嚇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