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車非交通工具 北上廣蓉禁上路
平衡車穿梭車道,成爲大陸城市「新景象」。《人民日報》評論,電動平衡車是「玩具」,並非交通工具,功能爲休閒娛樂。分析認爲,各地出現大量平衡車上路,主因是「山寨商家爲增加銷量,對商品用途進行誤導」。
據大陸各地交通法令,新興的平衡車並不屬於交通工具,只能算速度相當快的「滑行工具」,由於「身分不明」,發生事故難以定責。目前多地已祭出「禁行令」,明確禁止平衡車上路。
北京及上海今年8月禁止平衡車上路行駛,規定只能在室內、封閉區域、非道路處使用,若在車道行駛平衡車,最高可罰50元人民幣。成都、廣州也出臺相關禁令。
臺灣電動平衡車意外頻傳,日前北市議員質詢交通局時,便要求交通局加強取締。日前有網友貼出行車紀錄器畫面,車水馬龍的北市復興南路,竟有民衆大剌剌在車道使用平衡車,差點被車輛撞上,網友形容有如「馬路新三寶」。
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平衡車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的動力載具,不具路權,在一般道路行駛,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