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水害姊妹溼身露曲線!違伊斯蘭教義 男拘役20天

東森新聞記者王鎮宇陳儀蓉臺北報導

在臺北清真寺擺攤賣牛肉的約旦籍孟姓男子,2014年在伊斯蘭齋戒月期間,依舊賣生鮮肉品隔壁就讀國中姊妹質疑他不能在齋戒月擺攤賣肉,還用手機錄影孟男氣得朝姊妹連潑2桶水,導致2名女子全身溼透、曲線畢露,姊妹花母親憤而提告,臺北地院依據伊斯蘭教義,9歲以上女性不宜暴露身體曲線,認定孟男公然侮辱,判他拘役20天,還可上訴。

伊斯蘭教徒虔誠向麥加方向朝拜,到了週五中午12點半,更是主麻禮拜時間信徒都會來聚拜清真寺開放場地,讓攤商來這裡擺攤賣清真食品和熟食。

但在2014年7月伊斯蘭齋戒月期間,教徒間發生了衝突,孟姓男子販賣生牛肉,鄰攤就讀國中的姊妹認爲齋戒月要暫停賣肉,便制止他,還用手機錄影,孟男對姊妹花連潑兩桶水,導致2女全身溼透、曲線畢露,讓姊妹倆的母親相當不滿,告孟男公然侮辱、性騷擾、毀損、妨害自由,孟男辯稱洗地板,但檢方不採信,看了手機錄影畫面後,依公然侮辱及毀損罪起訴。

臺北地院認爲直接對他人潑水,有不屑和輕蔑的意思法官依據伊斯蘭教義,女生9歲、男生12歲以上就是成年的穆斯林,不能穿着暴露,女性更不能暴露身體曲線,因此認爲孟姓男子本身也是心智成熟的穆斯林,應該明白這項規範,卻還故意朝2名少女潑水,認定他公然侮辱。

伊斯蘭教徒歐陽善多說,「像我們印尼回教國家,即使是封齋一整個月,餐廳還是照樣開,只不過是爲了尊重,封齋的人我們用布隔起來。」齋戒月期間,穆斯林可以買賣生鮮肉品,不受影響,但必須剋制物慾、洗滌心靈,更不能動怒發脾氣,孟姓男子沒有遵循,一時衝動吃上官司,但法官考量他曾當庭表達歉意,判處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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