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6週年 家屬批讓司機背鍋
「運安會與逢甲大學的普悠瑪事故報告都不準確,不應以此將翻車責任都甩給司機!」普悠瑪自救會21日於翻車事故6週年再次召開記者會,家屬代表範銘浚拿出行車紀錄器影片說,政府的調查報告都將司機的翻車距離寫遠,想營造司機超速的形象,但根據家屬另外調查,司機並沒有開那麼快,盼臺鐵能取消對司機的民事求償。
「6年了,事情並沒有過去!」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臺鐵、運安會與行政院的報告多有矛盾,使得社會大衆對於政府與臺鐵的誠信度大打折扣,臺鐵必須迴應家屬的質疑,並提出更具體的改革方案。他同時也呼籲臺鐵,撤銷對肇事司機尤振仲的民事求償,「不要再追殺司機了。」
報告多處不合理
範銘浚表示,行政院調查報告普悠瑪事故在當天下午16點49分27秒時,行駛在K89+220(八堵車站起算89公里又220公尺)、運安會則是登記在K89+251處開始翻覆,但他們跟法院申請到的行車紀錄器影片顯示,列車在16點49分27秒時,位置在K89+180公里處,與報告數據都不吻合。
「臺鐵就是想把司機拿來背鍋!」範銘浚強調,臺鐵還請逢甲大學作調查,報告顯示事故發生前109.52秒,列車行駛了4311公尺,但他們另外計算髮現,在事件發生前同時間,當時普悠瑪列車剛進入冬山火車站K85+100處,與事故距離4080公尺,爲何會有如此落差?自救會希望臺鐵與逢甲大學說清楚。
應取消司機民事求償
普悠瑪自救會會長董小羚強調,事故發生後許多關鍵問題尚未釐清,臺鐵還要求司機需付民事賠償293萬,原本一審已經盼臺鐵敗訴,結果高等法院缺翻轉判決,且引用的還是「有問題」的調查報告。她認爲,臺鐵至今仍未完全改善安全問題,而董事長杜微卻還給自己加薪,家屬看在眼裡形同在傷口上灑鹽。
家屬質疑報告不合理已久,去年召開記者會時,時任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曾迴應說,行政院調查報告所蒐集相關紀錄器系以事發車輛TCMS爲校時標準,翻車時間爲16時49分27秒。且普悠瑪事故案發後,宜蘭地檢署即於現場查扣包含行車紀錄器等證物,直至2023年4月才歸還交通部臺鐵局,相關內容絕無造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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