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醫療費達705萬!健保署發函要臺鐵1個月內償還
臺鐵普悠瑪翻覆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健保署表示,總計與事故相關的醫療費用達到705萬元,已經依法於3月4日發文向臺鐵求償,臺鐵則必須在30天內償還,否則會提起訴訟追繳款項。
臺鐵6432車次普悠瑪列車去年10月21日下午在宜蘭新馬車站發生出軌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超過200人受傷,衛生福利部今(8)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會,會中針對普悠瑪事故造成醫療支出是否向臺鐵追償進行討論。
健保署財務組專門委員陳振輝表示,依據「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一旦發生重大交通、公安事故必須向肇事者的投保公司求償。
健保署先向臺鐵的保險公司-明臺產險進行了解,明臺認爲這起事故不在承保範圍,必須向臺鐵求償,健保署已於本月4日發文,臺鐵必須在30天內償還醫療費用共新臺幣705萬元,若4月4日仍未撥付,則會催繳,甚至提行政訴訟進行訴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