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搶奪、廟宇竊盜 雲林雙匪收押

雲林縣詹姓和丁姓男子27日騎車行搶一名外籍女移工,另涉及使用自制的「釣魚」工具至廟宇盜取香油錢,警方訊後依搶奪、竊盜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爲2人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圖/ 中央社)

雲林縣詹姓和丁姓男子27日騎車行搶一名外籍女移工,警方掌握車牌追人,並進一步追查2人另涉及廟宇竊盜案,全案依搶奪、竊盜等罪移送法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今天召開破案記者會,由偵查隊長郭建宏說明案情。

郭建宏指出,外籍女移工27日凌晨獨自騎乘電動摩托車行經元長鄉臺19線時,發覺詹姓和丁姓男子騎乘機車尾隨、要求她停車,她心生畏懼想加速逃離,丁男見狀突然出手將其推倒,後座的詹男立刻下車搶奪揹包,2人騎車逃逸。

郭建宏表示,警方接獲外籍女移工報案後,依據監視器掌握犯案時的車牌,同時發現2人犯案後往南投縣逃逸,警方立即前往逮捕詹姓和丁姓男子,並從他們身上搜查到現金新臺幣2200元、一批犯案工具。

警方進一步追查,詹姓和丁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當天除了騎車行搶外,另外使用自制的「釣魚」工具至廟宇盜取香油錢。

警方訊後依搶奪、竊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爲2人有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虎尾警分局長廖志明提醒民衆出門在外應注意隨身財物,避免錢財外露遭扒手盯上,並隨時注意身邊有無可疑人士跟蹤,若遇可疑人、事可請求警方協助查察,以防範竊盜、搶奪及強盜等案件發生。(編輯:謝雅竹)11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