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以舊換新最高補貼2萬元

市商務局等8部門1月24日發佈的《2025年北京市進一步推動汽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明確,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領時間爲2025年1月10日0時至2026年1月10日24時,補貼標準按照報廢的乘用車類型和新車類型劃分,個人消費者最高可享受2萬元報廢更新補貼,最高可享受1.5萬元置換更新補貼。

在2024年政策的基礎上,《方案》擴大了汽車報廢更新支持範圍,將符合條件的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範圍。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補貼金額方面,本市對報廢符合條件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個人消費者,補貼2萬元;對報廢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個人消費者,補貼1.5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爲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應當於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方案》也明確了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在補貼實施時間內,個人消費者轉讓註冊登記在本人名下本市的乘用車,在本市汽車銷售企業新購新能源乘用車,註冊登記在同一人名下,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對轉讓符合條件的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最高補貼1.5萬元。其中,新車銷售發票價稅合計低於20萬元(不含)的,補貼1.3萬元;高於20萬元(含)的,補貼1.5萬元。個人消費者轉讓的既有乘用車須爲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機動車。

爲做好汽車報廢更新跨年度政策銜接,本市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4類證明材料,並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證明的個人消費者,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支持範圍,並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同時,對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證明材料,並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證明的個人消費者,納入2025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資金支持範圍,並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

申請者可登錄“北京市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系統”網頁PC端、“京通”小程序汽車以舊換新補貼頁面、“綠交車輛”小程序,上傳車主身份證正反面照片、車主的有效銀行卡賬號面照片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