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殺家暴夫輕判2年半:離婚或報警他會到孃家堵人
彰化一名徐姓婦人遭家暴5年多,直到1月再也忍不住,下藥迷昏丈夫,再以棉被悶死對方。彰化地院認爲,情堪憫恕,判刑2年6月,最快1年3月可假釋。
判決指出,徐婦2010年不顧家人反對,執意嫁給做粗工的江男,「我就是喜歡他。」不過深情卻換來新婚第一天遭家暴,拳腳相向,還被掃把和榔頭柄毆打,長期受髒話辱罵;身旁的親友也遭殃,江男曾持開山刀恐嚇岳母,又痛揍勸架的哥哥。徐婦爲了怕丈夫到孃家鬧事及2名孩子,選擇忍耐,直到男方1月唱KTV返家,再度拿掃把、棍子毆打,並且要求肛交,情緒爆發,在雞湯、藥酒及泡麪內加入憂鬱症及安眠藥粉,以棉被悶死對方。
徐婦下手後抱着2名幼子在隔壁房睡去,天亮自首。她在審理中哭着供稱,「離婚或報警沒用,他會到孃家堵人」、「感覺活着就逃不出他的暴力。」江男哥哥也求情,弟媳都會被酗酒的弟弟毆打,所以無條件和解;面對徐婦的下跪道歉,他表示,「我們已經原諒妳了。」
法官認爲,徐婦是善良女子,長期受家暴感到絕望纔會殺夫,但也沒有權力剝奪他人性命,她的經歷情堪憫恕,又符合自首要件,判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