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全文/涉教唆泄密案 北檢14日偵結起訴馬英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涉嫌泄密案,臺北地檢署14日偵結,認定馬明知不能非法監聽,還涉嫌教唆黃世民泄密江宜樺,依《通保法》泄密罪、《個資法》等將他起訴。

▲馬英九涉教唆泄密案偵結,14日遭北檢起訴。(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全案涉嫌關說泄密案發生在2013年,當時特偵組偵辦法官弊案,意外監聽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涉及司法關說,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則在8月31日晚間到總統官邸報告偵查的結果,馬英九當下指示秘書,要黃世銘9月1日到官邸報告,後又指示黃世銘向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羅智強報告此事。

由於偵查期間,馬英九時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因此等到去年卸任後,北檢2017年12月1日才重啓調查,並以被告身分傳訊馬英九,同時以證人身分傳喚江宜樺、黃世銘、羅智強等人,偵訊超過7小時,當時馬英九訊後表示,由於傳喚的證人比較多,花的時間比較長,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作任何說明。最後,北檢今認定涉嫌教唆泄密,依法將馬英九起訴。

馬辦迴應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非常非常遺憾檢察官沒有接受馬前總統在北檢的完整說明,馬前總統處理幹渉司法關說重大丑聞,因此事件涉及部會首長政治責任,他是執行元首依據憲法職權,根本不應該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