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遵守營運指引是否該罰?陳時中迴應了

企業影響營運股價而隱瞞不報或不採取分流上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是否有相關罰則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這只是指引的性質。圖爲民衆上班途中。(陳君瑋攝)

面對雙北提升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到第三級,爲降低疫情對企業營運的衝擊,昨(16)日指揮中心要求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媒體問到,面對有些企業怕影響營運或股價而隱瞞不報或不採取分流上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是否有相關罰則?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這只是指引的性質,並未進一步說明罰則。

「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中建議個人工作場所衛生管理部分應做到員工健康監測計劃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落實生病在家休息、啓動異地辦公或在家上班機制、人員保持適當間距、員工間及與客戶或其他合作伙伴間進行空間區隔等。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這只是指引的性質,會根據公司里根據染疫或是提高警覺情況來對員工和公司做指引,提高保護力。

但對於企業未遵循該指引的罰則並未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