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教練揪團衝綠島 男女混睡他性侵女學生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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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潛水教練前年揪團到綠島潛水旅遊,4女2男入一處民宿同間房間,廖男趁一名女學生酒醉無力反抗竟連續以手指加以性侵3次;刑事部分廖男遭判刑3年4月定讞,民事求償部分,臺灣高等法院認定他造成女學生身心受到極大痛苦,判賠80萬元,全案定讞。

2019年10月2日廖男在網路上揪團到綠島鄉潛水旅遊,包括他在內共有4女2男一起入住南寮村一處民宿,女學生與2男喝威士忌和啤酒,之後關燈就寢,房間有3張牀,2名男生一張牀,4名女生分睡兩張牀,女學生與莊姓女子的牀,與男生是連在一起。

廖男見女學生酒醉後熟睡意識不清,先撫摸她胸部、下體,並以手指性侵,她驚醒前往廁所嘔吐,廖男在廁所內不顧她以手推拒,又再次性侵,她拒絕並於嘔吐完返回牀上後,廖男再利用她嘔吐後虛弱狀態,以手指加以性侵。

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將廖男判刑3年4月,他撤回上訴,入獄服刑中;被害人求償部分,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廖男須賠償100萬元,上訴後,高院考量廖男侵害的動機、手段,兩造之身分、社會地位、經濟狀況改判他賠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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