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監守自盜 臺大3C專賣店遭竊20萬商品
監視器拍下嫌犯帶贓物面交的畫面。(翻攝畫面)
遭竊的蘋果筆記型電腦等商品。(翻攝畫面)
臺大校園內3C電子產品專賣店去年底發生竊案,店內多件蘋果商品失竊,損失逾新臺幣20萬元。臺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根據失竊商品的序號,發現部分已被他人使用,循線查出犯嫌竟是24歲黃姓前員工,警方逮捕黃男及收受贓物的邱姓男子,兩人已依竊盜與贓物罪嫌送辦。
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去年12月26日接獲報案,臺大校內一間電子產品專賣店盤點時發現3支iPhone 16、1臺MacBook、1副AirPods、1支Apple Watch S10、1支Apple Pencil等電子商品失竊,損失逾20萬元,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專案小組調閱失竊物品的產品序號後,發現其中一支手機已有使用紀錄,經查該使用者是透過網路購買,進一步追查確認賣家竟是該門市的前員工黃男。
警方先找到收購贓物的邱姓男子,得知黃男於去年底監守自盜竊取蘋果3C商品,並透過臉書以低於市價5000至1萬元轉賣,因每次交易皆爲面交,監視器也拍下黃男身影,經店家指認無誤。
警方掌握黃男身分及住處後,持搜索票將其查緝到案,並起獲尚未銷贓的筆記型電腦及觸控筆,返還給被害店家。其餘商品已被售出,非法所得初估逾12萬元,全案依竊盜罪偵辦。大安分局呼籲,商家可加裝監視器及防盜設備,以降低失竊風險,確保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