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要犯想選總統又臉書嗆炸總統府 藍信祺無罪確定
▲藍信祺揚言炸總統府,無罪確定。(圖/翻攝宇宙原體黑龍上帝本人收回世界公告)
曾列名十大槍擊要犯藍信祺,出獄後有多次驚人之舉,他去年因打算參選總統,竟在臉書公開「汽車炸燬總統府、攻擊核能電廠、油庫、中斷交通,全民殺戮內戰」,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藍信祺無恐嚇犯意,因此駁回檢方上訴。藍信祺無罪確定。
55歲的藍信祺,1981年犯下臺北市「虎山雙屍命案」後遭通緝,1985年被捕,判刑19年定讞。他出獄後還有多次驚人之舉,在2016年召開記者會自行稱帝,號「宇宙原體黑龍上帝」、「世界臺灣皇帝」、「大日昭明皇帝」、「全人類唯一合法、民主憲政國家統治政權宇宙原體上帝本人」等。2012、2016年、2020年三度獨立參選中華民國總統,但均因未送出任何連署書,連署失敗無法參選。
本案發生於去年他領表打算參選總統之際,9月19日下午1點左右,他竟在個人臉書以公開留言方式,張貼「自83年聲明主張發動臺灣殺戮內戰:汽車炸燬總統府、攻擊核能電廠、油庫、中斷交通,全民殺戮內戰」之文字。檢方認爲這將造成公衆恐慌,因此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藍信祺否認具有恐嚇公衆的犯意,他主張這次爲了參選總統進行連署,纔會撰寫他的經歷。例如「自83年聲明主張發動臺灣殺戮內戰」乃是他在1994年時的主張,認爲要用殺戮內戰的方式改變國家體制,但因爲當時是國大代表選任總統,並非全民直選,所以纔會用那樣的文字去主張要打仗。
一審法院認爲他所張貼的文字屬政治性言論,而政治性言論爲了引起注意,通常會使用更多煽動羣衆的情緒性字眼,所以不能僅憑字面就斷定他有恐嚇公衆犯意,因此判決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維持一審認定,駁回檢方上訴,藍信祺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