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降雨災情 中市住屋嚴重淹水可申請補助
臺中市社會局表示,家中如因淹水造成損失,可依規定申請淹水救助,不必過於驚慌。(盧金足攝)
臺中市20日中午起中部、南部陸續下起強降雨,部份地區已傳出淹水災情,社會局提醒,近來降雨形態多是短時間大量降雨,如一時不及做好準備,造成淹水災害,仍然應以人身安全爲重,儘快逃生避難,家中如因淹水造成損失,民衆可於返家向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洽詢,依規定申請淹水救助,不必過於驚慌。
民衆若住家因豪雨受災的狀況,社會局表示,如中央氣象局發佈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時,依現行的災害救助標準,民衆實際居住之住屋,包含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廁等生活居住空間。
如有淹水達50公分以上災情,請主動通報轄區的公所勘查,並請民衆先行拍照舉證住屋淹水深度,以免日後勘查無法取證,以維護自身權益。
社會局長李允傑表示,當發生天然災害造成住屋淹水時,檢具申請書、戶籍資料與里長開立居住事實證明等相關文件,由區公所受理申請,現場會勘,提高勘災的客觀性與正確性。
經公所勘查確認住屋淹水受災程度達規定標準,並符合相關規定時,就會製作災害勘查報表覈定災害救助金。
社會局指出,爲使區公所掌握災情,迅速查報,加速災害勘定,並維護受災民衆權益,社會局呼籲民衆,住屋如有淹水災情顯現達50公分以上,應主動向公所反映災情,提出申請,每戶可補助1萬5000元,且申請人於災害發生時居住於現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