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巖溫泉露營區鬧委外營運糾紛 彰化童軍界:盼收回自營

彰化縣社頭清水巖露營區的自助露營區公用廁所,規格良好。圖/清水那方提供

彰化縣社頭清水巖溫泉露營區營運3年,一般露營區與大衆池迄今沒點交,雙方互控不是,近日又爲積欠電費一事鬧得不可開交,縣政府原擬今(20日)斷電,廠商去函同意繳交電費,雙方將繼續協調。彰化縣童軍人士表示,若清水巖溫泉露營區能解約,還給童軍大露營,將是最好結局。

社頭清水巖溫泉露營區2021年10月啓用,縣府與廠商簽下11年營運合約,只有住宿帳棚區和泡腳池有溫泉,日式風格的湯屋和戶外池未開放,相關溫泉設施到現在還沒完成點交,營運廠商與縣政府對此各執一詞,連今縣政府執行斷電,雙方再度各說各話。

清水那方通知警方到場主持公道,也拒絕開門。清水那方經理張瑜珍今表示,營運初期原本每月電費5、6萬,後來因縣府代繳抄電錶有誤差就再沒繳款單,突要他們繳從2022年11月至今的400萬元電費,他們拒繳金額有誤的電費,縣府將從9月20日暫停供電,並要業者自行向臺電申請電錶,突然的斷電和要他們拆帳棚,不就是要讓他們無法營業下去?

張瑜珍又說,清水巖溫泉露營區促參案屬於私法契約,契約內容已明確規定,根據法律,若彰化縣政府與OT廠商間存在糾紛,應依照民法透過司法程序提起訴訟,政府機關並無權跳過司法程序直接進行強制執行,縣政府若未依法律程序強行強制斷電的行爲,將構成對清水那方的合法權益侵害,並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城觀處表示,斷電起原清水那方欠繳電費,截至113年8月電費總計478萬餘元,廠商僅繳納3次共40萬1425元即未再繳納,經多次發文要求廠商返還不當得利,並自行向臺電公司申請新設電錶,廠商均置之不理,縣府爲防止損失持續擴大,通知廠商今(20日)暫停供電,廠商已來函願意繳納費用,縣政府會釋出善意持續協商。

自清水巖溫泉露營區委外營運,彰化縣童軍無法再到社頭清水巖露營區,到處「流浪」舉辦全縣和全國大露營,今接獲縣政府將去斷電和查報違章,似乎與營運廠商鬧僵,童軍界人士喜形於色的表示,若清水巖溫泉露營區能重回縣政府掌控,童軍又能回去辦大露營是好事。

彰化縣社頭清水巖露營區有兩區廁所內部隔間被敲除,改裝成員工宿舍及堆放雜物。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社頭清水巖露營區一般露營區被堆放垃圾。圖/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