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慶前夕帆、廷突襲佔凱道 檢方偵結不起訴
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爲廷被在102年雙十國慶前一晚,率衆夜佔領凱達格蘭大道,涉嫌妨害公務、反集遊法等罪,臺北地檢經偵辦後,1日以查無林飛帆等人積極犯罪證據偵結全案,林飛帆等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林飛帆、陳爲廷、黃國昌及魏揚4人去年國慶前夕,率衆夜襲佔領凱道案,北檢今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林飛帆、陳爲廷、黃國昌及魏揚4人在今年3月發起反服貿攻佔立法院前,於去年10月8日深夜即曾率衆突襲佔領凱道,經警方蒐證後,被控違反集會遊行法、妨害公務及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等罪並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臺北地檢署表示,案發當天警方連續三次舉牌制止、警告、命令解散均系由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王姓副所長所爲,後來第四次才由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下令舉牌制止,依法集會遊行舉牌制止、警告、命令解散行爲屬警察分局首長權限,且警方每次舉牌間隔僅5分鐘,難以期待聚集羣衆立即遵命解散,因此,林飛帆等人行爲並不構成違反集遊法要件。
另依警方現場蒐證影片,佔聚凱道羣衆被員警擡離過程中,只有消極抵抗並未與員警發生肢體衝突,且聚衆事件發生中,凱道周邊相關車道仍可順利通行,並未造成壅塞道路或不便,所以也無構成聚衆妨害公務及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因此,檢察官今日將全案偵結,林飛帆、陳爲廷、黃國昌及魏揚4人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