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鬆綁50案法規!內政部拚便民「放寬役男護照效期、放寬留臺資格」
內政部力拼「便民」政策,108年放寬50案法規,內容包含接近役齡男子護照效期放寬爲10年、放寬陸配留臺照顧子女等。
內政部表示,爲了落實簡政便民,去年持續檢討法規,完成50案的法規鬆綁,除了開放山林以外,還包括允許人民團體用視訊召開理(監)事會議、放寬陸配留臺照顧子女、接近役齡男子護照效期放寬爲10年,且不必再蓋管制章戳等,都與民衆息息相關。
在開放山林部分,內政部只出,依行政院開放山林的政策,去年10月已調整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入園規定,雪季管制期間也全面開放登山路線,且各路線均可申請獨攀。此外,也提供一站式的登山申請,一站就能申請所有路線,包括入山證、入園證與山屋等,都能一次搞定,讓民衆更容易親近山林。
爲順應通訊科技發展與實際需求,內政部去年也放寬人民團體的集會,除涉及選舉及罷免外,得於章程中明定採視訊方式召開理(監)事會議,視爲親自出席,也能行使其應有的表決權等權利,預期可讓目前全國約6萬1千餘個各級人民團體受惠,提升開會的效率。
內政部指出,爲保障臺灣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去年也修正辦法,中國大陸配偶如於離婚後,對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或會面交往,或遭強制出境將造成未成年親生子女重大且難以回覆損害之虞,均不會被廢止居留許可,仍能留臺照顧未成年子女,以利親子團聚。
此外,針對喪偶未再婚的中國大陸配偶,申請定居的年限規定,也由長期居留連續4年,縮短爲連續2年,較修法前可提早2年取得身分證。
爲配合資訊化作業,內政部去年也放寬接近役齡男子申請換髮護照的政策,接近役齡男子申辦護照,不須再加蓋兵役管制章戳;且護照的效期,也由原本的5年,放寬爲與一般國人相同的10年效期,約有38萬名接近役齡男子可因此受惠。
內政部強調,法規鬆綁是政府業務推動的重要方向,未來仍會因應社會各界需求,從民衆便利的角度思考,持續主動積極檢討,滾動修正各項法規,減少民怨,提升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