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工爲由旅館業輪班間隔要縮短 勞動部:補件後再審
交通部以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於疫後普遍面臨缺工爲由,爲該2行業輪班人員申請鬆綁輪班間隔至8小時。(報系資料照)
交通部以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於疫後普遍面臨缺工爲由,爲該2行業輪班人員申請鬆綁輪班間隔至8小時,勞動基準諮詢會6日討論此案,會中有委員點出認爲單純缺工不符合法令所定的「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歷經2個半小時的會議,最後要求交通部補正再審。
據統計,我國「 觀光旅館業」從業人員 共計 2萬2749 人,其中擬適用縮短輪班間隔時間之 輪班人員約 3817 人 ;「 一般旅館業」從業人員共計5萬4004 人, 其中擬適用縮短輪班間隔時間輪班人員約 1萬8593 人。意謂一旦放寬,則最多有2萬2410人可把輪班間隔縮短至8小時,主要工作包括清潔、外場、櫃檯人員及外場人員等。
交通部稱,爲保持住宿旅客服務品質,各部門專業及銜接性高,班別輪換需有更彈性的班別及排休,若前日因旅客需求造成工時拉長,影響次日排班及因現行連續 11 小時休息時間造成排班遞延送客與房務清潔等現象,恐怕降低服務品質及營運壓力,且員工調班出自雙方意願,於勞僱雙方協商調整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讓勞工休假可以更完整,下班時段無須再通勤兼職,有利員工兼顧工作及家庭生活。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轉述, 依法規定只有在「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可以縮短輪班間隔,委員則爲應更詳細說明該工作有何特性無法維持11小時休息時間,也有委員認爲單純缺工的話不屬該規定,不符合法令規範。
最後勞動基準諮詢會要求交通部補件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