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每個人都能「好死」 《病人自主權利法》7大QA一次看
瓊瑤決定自行結束生命,讓安樂死議題再起。(翻攝瓊瑤臉書)
86歲作家瓊瑤昨輕生離世,並在告別文章中透露這是她的意願,不想聽天由命、慢慢枯萎凋零,想爲最後的大事做主,安樂死議題再度受到關注。衛生福利部表示,積極安樂死形同協助自殺,現階段仍以推動安寧緩和醫療與《病人自主權利法》爲主,其中《病人自主權利法》適用對象包含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或其他政府公告疾病,經諮商、簽署文件後可自己決定善終。
Q1:什麼是《病人自主權利法》?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在2019年1月6日上路,成年人且心智健全者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保證病人往後面臨5種臨牀條件,包含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昏迷、極重度失智或其他政府公告疾病時的醫療自主權。
Q2: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是一個溝通的過程,須由病人、受過專業訓練的諮商醫療團隊人員、二親等內親屬至少1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參與,商討當病人處於上述5種臨牀條件時,決定接受、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等,藉此瞭解病人真實願望,同時減輕家屬面對病人離世時的茫然,並將決定權交還給病人。
Q3:什麼是預立醫療決定書?
預立醫療決定書是經過諮商後,由病人本人同意並簽署的書面文件,在清楚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裡面規定,簽署書面文件,由2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經醫療機構核章,註記在健保卡上才生效。
Q4: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後,何時會被啓動?
當病人疑似發生上述5種臨牀條件時,會經由2位專科醫師、至少2次緩和醫療團隊照會評估,確認符合5種臨牀條件之一時,依照先前所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內容,執行接受或拒絕醫療。
Q5: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後,當病危就會被放棄急救?
不會,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後,當上述5款臨牀條件發生時,預立醫療決定纔會被啓動與執行,過程非常謹慎,不可能因立下預立醫療決定,讓原有治癒機會的患者被提前放棄治療。
Q6:家人生病意識不清,可以代替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嗎?
不行,當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表達意願時,爲尊重病人,必須在只有本人能表達意見時纔可簽署。
Q7:預立醫療決定和安樂死有什麼不同?
《病人自主權利法》不是安樂死,病人衡量自我生命品質價值觀後,可自主決定拒絕透過人工或儀器介入來維繫生命,醫師則在尊重末期病人意願下中止醫療,讓病人自然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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