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人妻遭綁走痛毆 「通風報信」正宮急取百萬救人

基隆去年發生一起擄人勒贖、非法拘禁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基隆去年發生一起擄人勒贖、非法拘禁案,原告阿德(化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指控被告阿忠(化名)、小偉(化名)2兄弟及其堂姪小明(化名)聯手對他進行人身威脅及傷害,並逼迫他支付高達200萬元作爲所謂「婚外情和解金」。基隆地院審理後裁定阿忠與小偉須連帶賠償阿德34萬4,733元。

根據法院調查,事件起源於阿德與小偉的妻子小莉(化名)之間的婚外情。112年5月8日,阿德的妻子小美(化名)發現此事,隨即聯絡小偉,雙方約定會面討論。然而,小偉在得知內情後,心中憤怒難抑,不僅決定與小莉離婚,還請兄長阿忠到阿德經營的生命禮儀公司質問。

當晚20時許,阿忠連續撥打電話未果,便聯同堂姪小明前往阿德公司,阿忠獨自進入阿德所經營之禮儀公司店面,並持高爾夫球杆毀損破壞店面大門玻璃,要求阿德隨行前往小偉家討論此事。途中,阿德反駁是小偉的妻子主動接近他,這激怒了阿忠,進而決定將阿德帶至基隆市一偏僻地點的水壩,意圖進行進一步威嚇。到達後,阿忠徒手毆打阿德,導致阿德手機摔壞。此時小偉也趕到現場,進一步指示拍攝阿德的道歉影片,並將該影片傳給阿德妻子小美,以達羞辱目的。

隨後,三人將阿德轉到小明的住處,並在翌日凌晨,對其進行連番的恐嚇與施壓,要求其以36萬元和解,但最終不滿於此,並將金額提升至200萬元。阿德因手機損壞,當場借用手機聯絡兄長籌錢,無奈之下同意支付高額和解金。

小美因擔心打電話給小偉,表示想見阿德,在此期間,朋友持續幫忙籌措現金,而小美表示暫時只能湊到現金167萬元,小明便詢問小偉後同意,惟要求待早上須再補足33萬元,迭經小美交付現金167萬元予小明點收現金後轉交小偉,翌日上午4時許,阿德方與小美等人一起離開該處,然阿德並因而受有頭部鈍傷、頭皮1公分撕裂傷、右膝部1公分撕裂傷、四肢及臉部多處擦挫傷、右手閉鎖性骨折等傷害。

阿德因此提告請求阿忠、小偉2兄弟及其堂姪小明,返還對阿德爲恐嚇取財,致阿德非出於自願而交付167萬元。以及醫療費用損失5,133元,工作收入損失3萬9,600元,慰撫金10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定,小偉收受之167萬元,亦爲阿德爲解決「婚外情」和解金,並非無法律上原因,則阿德僅以被告三人共同對其爲恐嚇取財,致阿德非出於自願而交付167萬元爲由請求,然未能提出其他證明被告三人有何「不法」侵權行爲,或小偉受領上開款項「無法律上原因」而構成不當得利,是其此項請求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而阿德提出診斷證明書與醫療費用收據5,133元,及因受傷經醫師評估,需休養6周即1.5個月無法工作,合計受有工作收入損失3萬9,600元,以及阿德請求慰撫金100萬元,尚屬過高,應以30萬元爲適當,阿忠與小偉須連帶賠償阿德34萬4,733元。

阿忠另須支付,以高爾夫球杆毀損破壞生命禮儀公司大門玻璃,修復費用4萬1,706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