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月領7000元零用錢「偷婆婆金飾落跑」 花名冊一翻綠爆他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人夫阿偉化名)每個月都會給越南籍黃姓妻子7000元零用錢,沒想到對方離家出走時,竟然偷走母親金飾現金2萬元,後來經朋友告知纔在屏東色情SPA館找到人,然而等到他趕抵現場,妻子早就已經離職了。

▲阿偉聲稱妻子婚後沉迷使用電子產品。(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偉在判決書中主張,兩人結婚之後一同住在新竹,平時由他負擔家庭開銷,每個月還會給妻子7000元零用錢,「她因爲語言不通,主動提議要在家做手工,我爸媽也會一起幫忙,賺來的錢都交給她利用或寄回孃家」,哪知道妻子開始沉迷使用電子產品,經常關在房間裡與同鄉聊天,也逐漸減少做手工的時間

阿偉繼續說,如果只是這樣也就算了,畢竟家中經濟狀況不錯,不需要妻子一同負擔,但讓他想不到的是,妻子竟然在今年6月18日突然離家出走,並封鎖他的通訊軟體帳號,詢問孃家人卻被反問要不要幫忙整修蓋屋,「這時候我才發現她不僅離家出走,還偷走我媽媽的金飾和家中2萬元現金」,後來經過朋友告知,才知道妻子離家之後跑到屏東某SPA館從事色情行業

黃女離家後跑去SPA館從事色情行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又氣又擔心的阿偉連忙趕到屏東找人,然而,當他抵達SPA館時,業者卻告知妻子已經離職一個多月,加上從6月報案至今,警方遲遲沒找到人,他也沒有其他聯絡管道可以找人,這才終於心寒,決定訴請離婚。

由於黃女經過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她在屏東從事色情行業,這部分有警方蒐證的名片影本花名冊爲證,考量到她婚後不到半年就不告而別,甚至切斷所有聯繫管道,加上阿偉堅持離婚,雙方主觀上都沒有維持婚姻關係意願,最終裁定準許丈夫的請求,判準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