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官」鄭文燦委任律師錢建榮 法庭上引經據典「教育」學妹
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律師錢建榮今首度幫鄭文燦答辯。(蔡依珍攝)
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律師錢建榮今首度幫鄭文燦答辯,以鄭對於爭點文字字斟句酌強調鄭的驚慌失措並批法官「突襲」,甚至不滿受命法官廖奕淳的指揮當場聲明異議,期間也數度「教育學妹」該如何做,雖然1度休庭,但仍遭廖以合議庭會處理打回票,甚至反嗆:「我不是審判長,沒有這樣的權限」煙硝味十足。
有良心法官、釋憲達人之稱的錢建榮,聲請釋憲案超過20件,曾讓「檢肅流氓條例」走入歷史,博得「釋憲達人」封號,去年9月才從最高法院退休轉任律師,前幾次開庭都坐在旁聽席,2月18日正式接受鄭文燦委任,24日即登場爲鄭辯護,一開口就將矛頭對準法官,質疑不先處理證據能力,怎麼討論爭執事項,他更以鄭文燦對法院整理出來的不爭執事項字斟句酌,可見鄭的驚慌無措,斥法官今日就要鄭完整表達,無疑是對鄭的「突襲」。
錢建榮也發揮「釋憲」本領,宛如「活字典」數度「引經據典」講述大法庭或最高法院見解爲鄭文燦辯護。面對律師團表示沒有要聲請傳喚前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但不放棄反對詰問權,廖奕淳一度提高音量說:「你們爭執卻又不傳喚!」錢建榮又當場對學妹「下指導棋」稱:「所以應該檢方傳喚啊,妳這樣操作是不對的!」
幾番激辯後,錢建榮「放大絕」對廖奕淳的指揮聲明異議,強調上週二才受委任,就被迫跳到爭不爭執事項,侵害辯護權,認爲應比照歐洲人權法庭給予70天合理且相當的準備期,他也認爲法官未針對檢辯雙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再次詢問對方,強調整理不爭執事項應該在確立證據力之後,廖奕淳不但未依法調查證據力,也未督促檢方提出證明。
廖奕淳爲此一度休庭,經合議庭評議後當場諭知駁回,她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被告最多可委任3名律師辯護,但陳永來律師直到2月21日傍晚5點才正式解除委任狀,臨時更換委任律師,院方當然無從將海量資料交付,律師更迭是被告權益,但也應該有所考量,認爲錢的論述非合理適當理由。
廖奕淳強調已開過3次準備程序庭,上回也已告知本週要確定爭執與不爭執事項,但律師團狀紙未如期提出,重申並未侵害被告訴訟權益駁回異議。面對錢建榮質疑很多疑點懸而未決,認爲應在準備程序庭處理,廖奕淳則回嗆:「我不是審判長,沒有這樣的權限!」強調會由合議庭評議。
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則直言,由檢方聲請傳喚陳美伶邏輯怪異,質疑有問題的不是檢方,怎麼知道辯護人要問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