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設晶圓廠破局 黃崇仁:力積電背負太大責任「做不到也不能做」

力積電董座黃崇仁今日迴應SBI指控,赴日設晶圓廠,力積電揹負的責任太大,力積電做不到也絕不能做。記者簡永祥/攝影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今(22)日主持法說會表示,說明與日本SBI商社中止合作,是日本政府要求以力積電名義提出申請1400億日圓補助款,但補助款卻落入力積電無法掌控的公司,且要保證營運十年,這與當初力積電以技術授權協助建廠的宗旨悖離,且牽連後續法律、經理人責任,甚至力積電在臺灣的聯貸案甚大,最後經董事會決議終止合作。

黃崇仁今日特別強調,對於SBI社長指控他毫無誠信可言,他無奈地說,這件事他也不想再得罪人,事件真正的原因是「日本政府要求力積電承諾,我們承擔不起!」而且截至力積電多次與日本政府多次的溝通過程中,在過去一年中,都未收到SBI提出完整財務計劃,但經力積電實地勘查,日本通膨嚴峻,內部評估在日本興建一座與臺灣銅鑼廠相近的12吋廠,建廠金額是臺灣的四倍,雖然臺積電在日本進行相當順利,但力積電碰到的問題絕會與臺積電不同,由於日本建廠費用實在太嚇人,加上一旦與SBI簽署正式合約後,即形成力積電與日本政府要履行承諾的責任,對於日本這項要求,我們做不到!因此絕不能做!

日本爲了發展半導體產業,政府提供補助措施,日本SBI控股去年6月與力積電成立合資公司,預告將在宮城縣黑川區成立興建晶圓廠,不過力積電以主導權及可能違法的疑慮退出合作,SBI控股社長北尾吉孝直指力積電「無信不立」。

在與力積電合作破局後,SBI控股表示將持續在同地點規劃更大的半導體項目,在沈寂半個月後,北尾吉孝在社羣發文,指出過去跟許多企業在各領域成立合資公司,但在此次半導體領域的合作案卻破局。北尾吉孝引用《論語》中「無信不立」,表示信用是最重要的事情,也慶幸沒有跟不誠實的公司進行合作。

力積電先前也迴應,公司爲臺灣股票上市公司,爲沒有主導性持股的日本新廠保證營運,將違反我國證券交易法,因此董事會已於月前董事會確認停止日本新廠合作計劃,並派員前往經產省當面向主管官員說明,也發函告知SBI此訊息;並強調,合作案純屬收費服務、技轉的Fab IP模式,力積電終止與日本合作方籌設新廠,與力積電本身盈虧無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