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運匠載姐妹花狂摸大腿 一路喊要對方當大小老婆
色運匠載姐妹花狂摸大腿,一路喊要對方當大小老婆判賠20萬。(中時資料庫)
一名在高雄執業的莊姓計程車司機,108年載到一對有智能障礙姊妹,在開車時頻頻用手來回摸坐在副駕駛座妹妹的大腿內側引起女方生氣,莊男便帶着兩人去吃粥平息,接着又對這對姊妹說,「姐姐可以做他大老婆,妹妹可以座小老婆,一起睡同牀生小孩。」姊妹當下覺得相當畏懼,剛好看到認識的計程車司機,立刻下車改搭並告知遇上色伯伯,並協助載往醫院並告知警衛兩人遭到猥褻,事後社工得知立刻帶着姊妹報案。莊男一審遭判刑1年,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並判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莊男爲職業計程車駕駛,於民國108 年2 月11日中搭載成年姊妹2 人,妹妹B 女坐於副駕駛座、姊姊A 女坐於副駕駛座正後方位置。莊男見B 女於乘車途中之言行明知B 女爲有智能障礙,哄稱要請A 女、B 女吃粥,使患有中度智能障礙之B 女鬆懈心防,接續於駕車途中多次以右手來回撫摸B 女左大腿內側中段之隱私部位。
A 女、B 女與莊男帶用餐完畢而再次乘車行經高雄市鳳山區大明路、海洋路交岔路口之統一便利超商時,兩人因對莊男言行深感不安,剛好看見熟悉之計程車司機站在路旁,於是立刻要求下車改搭熟識的計程車,並於乘車途中告知司機B 女被害經過,司機警覺性相當高,立刻載A 女、B 女回家再返回某醫院向醫院警衛告知,並由社工帶着兩女向警方報案。
莊男手審理時辯稱,否認有對B女爲何猥褻行爲,是因當天A女、B女上他的車子過了1 分鐘後,就分別問我有沒有太太、女朋友,我跟他們說沒有之後,他們就搶着要當我的太太、女朋友,兩個人就開始吵架,吵得像神經病一樣,我因爲耳朵很痛,就請他們小聲一點,過了30秒後他們又開始吵起來,我把他們載到海洋路、大明路的統一超商附近時,看到該處有一輛計程車,我因爲覺得他們兩個人怪怪的,就請他們下車去搭另一輛計程車,整個過程中我都跟他們沒有任何肢體接觸,我也沒有帶他們去粥店請他們吃粥,駕車途中也都沒有停留。
但是法官審理時,莊男謊言一一遭到戳破,因此認定,莊男竟利用B 女因智能障礙所致心智缺陷而不知抗拒之狀態,哄稱要駕車帶同B 女免費前往粥店用餐,乘機對B 女爲撫摸大腿內側之猥褻行爲,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