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公佈典型案例!涉聊城2起
爲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2024年,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持續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切實加大關係羣衆切身利益違法行爲的執法力度,着力解決好人民羣衆急難愁盼的問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近日,公佈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聊城2起。
聊城市東昌府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濟南中巖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違法隱瞞所提供的商品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信息誤導消費者案
2023年8月,聊城市東昌府區市場監管局對濟南中巖通信器材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違法隱瞞所提供的商品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信息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爲,依法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投訴,聊城市東昌府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經查,消費者於2022年10月從當事人處按照標價購買手機一部,2023年6月發現該手機爲官換機,購買時未被告知該手機爲官換機。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爲處罰辦法》第六條第(八)項的規定,聊城市東昌府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智能手機銷售服務糾紛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本案中聊城市東昌府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後,及時啓動“訴轉案”程序,有力打擊了違法行爲,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聊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聊城市德惠中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價格欺詐案
2023年8月2日,聊城市市場監管局對聊城市德惠中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通過虛假折價、價格比較的方式銷售體檢套餐的違法行爲,依法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線索,聊城市市場監管局對聊城市德惠中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開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2023年體檢套餐宣傳頁上以價格比較的方式標註套餐原價和活動價格,但提供不出在進行價格比較前該套餐宣傳中所標註的原價的交易記錄,該促銷活動宣傳標註的被比較價格不真實,且當事人通過虛假折價的方式銷售體檢套餐。當事人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以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聊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爲並作出行政處罰。
價格欺詐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爲。不法經營者利用消費者尋求低價的購物心理,將商品原價惡意擡高再巧立名目降價,欺騙消費者。本案有力震懾了該行業經營者,規範了價格行爲,淨化了市場環境,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來源:山東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