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綁浸浴缸溺斃 法院認狠心姨媽「有悔意」 改判8年定讞

姨母虐少年綁四肢浴缸致死,判刑8年定讞。(本報資料照)

劉姓婦人外甥不聽從管教,將少年反綁四肢罰跪在裝滿水的浴缸致死,最高法院駁回劉婦上訴,維持臺灣高等法院8年徒刑判決定讞。

劉姓婦人是在2018年6月要求外甥習字,外甥卻打瞌睡、摸魚,又調皮不聽從半蹲的處罰,竟然把外甥4肢反綁放進裝滿水的浴缸致死。

新北地方法院依對少年犯殺人罪將劉婦判刑12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劉女年近40歲,僅因外甥未聽從其處罰的管教,竟以強暴、違反人道方式對少年施以凌虐,使少年飽受凌虐之苦,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並於偵查中屢次表明希望法院判處其死刑,對其犯行深具悔意,改判8年。

劉婦向最高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8年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