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閻王」朱雪璋斷人腳筋還侵吞遺產 二審逆轉判1年
「深海閻王」朱雪璋(圖中)侵吞遺產遭判囚1年(中時資料照片)
自稱是朱元璋後代的前臺北市光信裡前里長朱雪璋,因與「深海閻王」比武砍斷對方腳筋,遭判刑6年定讞後一度偷渡潛逃大陸,被大陸公安逮捕遣返臺服刑,他另被被同母異父姐弟姊弟指控,僞造文書領走銀行508萬5724元遺產,一審判無罪,二審依詐欺罪判囚1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朱雪璋母親錢姓女子在2020年死亡,李姓姐弟指控,朱雪璋利用錢女生前戶籍與朱雪璋設於同戶之機會佯稱處理錢的遺產後事,不知情之弟弟朱雪瓏(僞造文書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5月)將其已填妥自己年籍資料、錢遺產明細資料之遺產稅申報書、繼承系統表等資料交付被告朱雪璋。
朱雪璋申報遺產稅取得不實遺產稅免稅證明書後,向銀行佯稱錢繼承人只有朱雪璋、朱雪瓏2人,致各承辦職員陷於錯誤,同意被告朱雪瓏辦理結清帳戶並提領附表所示資產淨值508萬5724元,後來國稅局告知李姓姐弟錢的遺產稅務一事已經辦畢,才知母親遺產被領走,提起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