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反制政府濫權 強化國會制衡實力(翁曉玲)
圖爲立法院會。(示意圖/資料照)
2024總統大選,在國民黨、民進黨和民衆黨(俗稱藍綠白)三黨總統候選人激烈競爭下,民進黨以4成得票率獲得勝選,再度贏得執政權。即使這樣的選舉結果,早在藍白合破局時已可預見,因在現行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當選制的情形下,只要在野力量不團結,很難下架擁有基本盤近4成的民進黨政府。難怪有人說,民進黨躺着選都會贏。
但面對要下架民進黨的6成民意,民進黨豈敢真的躺着選?相反的,這次民進黨挾執政優勢,濫用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大舉介入總統選舉,政府介選強度前所未見。筆者去年11月曾撰寫〈不公平的競選:民進黨政府如何影響總統大選〉一文,批評民進黨政府配合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政見,大放各式利多補助,毫不節制地操作政見買票,其作爲令人不齒。
沒想到民進黨政府或發現利誘效果有限,竟在選戰倒數階段再採威嚇手段影響選情。不僅法務部和最高檢察署指揮發動檢調機關打着查緝境外介選名義,以《反滲透法》和《選罷法》妨害投票罪之名,約談數十名赴陸旅遊的里長和新住民,就連國防部也插上一腳,發佈有史以來第一則大陸衛星飛越臺灣上空的防空警報,並將衛星英文譯爲飛彈(missile)引起民衆心理恐慌。
整個選舉過程中,民進黨政府介選斧鑿斑斑,原應謹守政治中立原則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軍隊,全成了民進黨的助選團,將國家中立原則拋諸腦後,根本無視於國家和軍隊屬全體人民所有,而非服務特定政黨的基本民主原則。
臺灣政府公權力偏頗濫權的情形,無疑反映出民主制衡機制失靈的危機。過去8年,民進黨政府在國會過半的情形下,掌控了行政、司法、考試、監察等部門的人事任命權和法案主導權,立法院發揮不了監督和引導政府施政的功能,充其量不過是總統和行政院下的法制局。總統一人獨大,控制了所有權力機關和政務官員,亦間接掌控了文武百官,實際上纔是真正最高的行政首長。但弔詭的是,擁有決策實權的總統卻可不向立法院負責,毫不受權力分立制衡機制的約束,而立法院僅能監督一個受總統遙控的傀儡行政院長,實不符政府權責相符的原理要求。
這次總統大選辯論會上,賴清德已承諾當選總統後會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相信在藍白立委合作之下,定會依據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1條以下等相關規定促成此事。筆者亦建議應將總統至立院做國情報告之事常態制度化,可透過形成慣例、解釋或修法明訂「立院應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或是「總統應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而非如現行法使用「得」字,讓「總統國情報告之事」存在有商量餘地的模糊空間。
次言,爲節制總統擴權和強化政務人員的專業性和適格性,在政府體制朝向內閣制修正調整的作法上,筆者認爲除了強化國會的調查權和聽證權外,尚可擴大國會人事同意權的範圍,亦即除了目前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之正副首長和成員,以及幾個法定獨立機關委員任命外,還應修法擴大涵蓋至所有部會首長之人事同意權;同時亦應立法增訂國會得行使「解任同意權」,讓不適任的行政部會首長適時退場,如此才能真正做到行政對立法負責之憲政要求。
當然,推動「政務人員法」,明確規範政府部門高階政務官員的進退、行爲分際和權利義務事項,亦是刻不容緩之事。臺灣不能再讓一羣心中只有政黨而無國家百姓、且沒有品德操守的政客來領導治理了。這個法案已經拖了20年,再不通過,臺灣恐怕很難重見藍天白日了。
(作者爲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