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化粧品廣告膨風誇大 新北去年開罰逾7千萬
新北市衛生局今(11)日公佈食品、化粧品、藥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開罰共1061件,罰鍰總額達7278萬餘元。(陳慰慈攝)
新北市衛生局今(11)日公佈食品、化粧品、藥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開罰共1061件,罰鍰總額7278萬餘元,分析違規產品屬性以食品71%居冠,其次爲化粧品佔比23%,衛生局已要求下架商品修正廣告內容。其中食品違規廣告第一名是富家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累計挨罰464.4萬元;化粧品違規廣告第一名爲自然奇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挨罰124萬元。
衛生局副局長馬景野表示,今年裁罰轄內食品、化粧品、藥品及醫療器材違規廣告共計1061件,其中以食品類751件佔71%最高,其次爲化粧品類246件佔23%,藥品/醫療器材類64件佔6 %,違規廣告刊登媒體,又以網路814件(77 %)爲最多,其次分別爲電視頻道211件(20 %)、平面媒體26件(2 %)、及電臺10件(1%),顯示隨着電子商務的興起,消費者逐漸從實體店面轉向線上購物,間接促使網路和電視中的違規廣告比例上升。
而統計違規食品廣告多以宣稱「減肥瘦身」、「改善肌膚」及「提升免疫力、抗癌」等誇大或療效誤導消費者;化粧品廣告以宣稱「除皺」、「生髮」、「抗痘消炎」爲主;藥品及醫療器材則以廣告未申請覈准即刊登、非具藥(醫療器材)商資格刊登廣告爲多。
馬景野指出,統計違規品項的累計罰鍰,食品廣告中,以富家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刊播「日本仁丹專利晶球5X特強效常保安康」及「固樂優全效修護靈活關鍵絕版斷貨組」等產品並列第一,該廣告內容宣稱「降低腸漏預防壞菌孳生預防腸道癌變」及「全面取代6種骨外科治療手術 玻尿酸注射、PRP再生」等療效,單一違規案件即裁罰高達180萬元,累計共裁罰360萬元;第二名爲「巴西綠蜂膠(濃縮粉)」產品,青霖國際有限公司於網頁引用期刊文獻資料,宣稱產品具「具有很強的抗腫瘤和化學防癌活性」、「蜂膠可治療感冒及呼吸道感染」等療效遭裁罰150萬元。
而化粧品廣告以「青春照護凝露、私密凝露」等系列產品累計罰鍰最高,自然奇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網路誆稱「消炎、預防感染」、「白帶約7-21天(一個月療程)由增多漸減少最後消除」等療效,嚴重誤導消費者,遭裁罰124萬元,其次爲「璞草園24草本全口腔潔淨慕絲菲常少量」,臺灣艾博行銷有限公司於購物頻道誆稱「用了璞草園的牙膏,一星期後口角炎也好了」等消炎療效,遭裁罰61萬元。第3名爲「日本墨發美人iPS毛髮NMN復甦煥活精華」,羣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購物頻道誆稱「逆轉頭皮老化430%、激活萎縮壞死的毛囊原基800%、持續增生毛囊母細胞600 %」等非化粧品所能達成功效,遭裁罰14萬元。
衛生局呼籲民衆,凡食品及化粧品皆不具醫療效能,廠商常以「僞科學實驗」或以「醒目看板及背景提示」、「強調局部特寫畫面」、「使用者分享心得」及「使用前後對比」等手法,強調短時間可改善疾病症狀或以誇張檢測數據來誘騙消費者,凡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購買前務必「停看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