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賴清德的道德感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中時資料照)

賴清德確實擁有強烈的道德感。只是,他對善惡的評判意識,大多用在要求別人,而非訴諸自我,嚴以律己;有時,甚至舉起超高的道德標準批判他人,卻又常被發現他的所作所爲,正是站在自身道德感的對立面,例如拒絕拆違建。

民進黨的新潮流系,或是與賴清德互有共生關係的既得利益者,最常讚許賴清德的說法就是,他有柔軟的心,以及近乎執拗的道德感。這些話並沒有錯,但只說了一半,因爲他的柔軟只用來對待自己,道德感則發揮在別人身上。

例如,賴清德擔任臺南市長期間,於2015年以李全教議長賄選爲由拒絕接受議會質詢232天。如今,他的前親信王敏行具名檢舉,2010年曾受賴清德之命,爲參選臺南市議長的賴美惠引見認識前議長黃鬱文,由黃以每票100萬代價,媒介非綠議員支持賴美惠。王敏行感嘆,「賴清德是不是雙標,大家可以公評」。

又或是,賴清德今年初在黨內設下「誠信條款」,要求黨籍議員避免落跑選立委,此舉目的是劍指具有新北市長身分的侯友宜;然而,他本人自1996年擔任國大代表以來,無論是競選立委、市長或當行政院長,每次都是帶職落跑,現在副總統沒當完又要選總統,堪稱誠信條款的最大諷刺。

更甚者,在南鐵東移案強拆百戶民宅的賴清德,近來任由側翼炮打在野黨違建,但面對自己老家在礦業用地蓋違建,卻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哭訴「我家和別人不一樣」,「惜命命」不拆就是不拆。

游錫堃說,廉恥是君主時代產物,言下之意,就是沒有廉恥才符合民主精神。或許,賴清德就是這套無恥論的信仰者,纔會把道德感當成約束別人、饒過自己的是非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