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加稅案!「富人稅」三讀通過 回饋受薪階級
▲新版稅制富人加稅,財政部長張盛和:納稅當做做功德。(圖/東森新聞)
立法院16日院會三讀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得稅》部分條文,配合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的「財政健全方案」,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率由2%調回5%,大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少,並增加年收入破千萬者所得稅門檻45%,其中部分加稅所得,透過提高所得稅扣除額回饋民衆。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三讀修正條文指出,銀行業、保險業本業銷售額稅率由2%調高爲5%,保險業的再保費收入稅率爲1%。預估可增稅收新臺幣181億元。
同時,考量產險業去年應繳營業稅爲15.74億元,如果營業稅調高爲5%,應繳稅額將提高爲40.16億元;產險業近10年平均稅後盈餘爲66億元,調高稅率對業者影響很大,三讀條文規定,保險業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款再課稅,目前用於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使用的2%金融業營業稅收,10年後全數迴歸國庫統收統支,不再明定營業稅款專款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
院會過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會同金管會針對增加的3個百分點金融營業稅,3個月內研議出落日條件。
《所得稅法》三讀修正部分條文,將完全設算扣抵制修正爲部分設算扣抵制,調整股東可扣抵稅額計算公式,股利扣抵率由原本100%降爲50%。
修正條文規定,非臺灣境內居住股東獲配股利(盈餘)淨額中,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稅額,僅得以其半數抵繳該股利(盈餘)淨額應扣繳稅額。據財政部估計,兩稅合一可替國庫注入500多億元。
《所得稅法》修法,將所得稅級距由5級增爲6級,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者,所得稅率爲45%,藉此落實量能課稅目標。
而受薪階級則可以少繳稅,修法將標準扣除額單身者從新臺幣7.9萬元調爲9萬元,夫妻合併申報從15.8萬元調爲18萬元,薪資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都調爲12.8萬元。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法案三讀後表示,這次修法是「史上最大加稅案」,提高金字塔頂端的9000多人稅負,這對於縮短貧富差距、緩和社會緊張關係有一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