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開放正鰹混充鮪魚 北市議員怒:袋鼠肉也可標牛肉?
食藥署日前召開專家會議,決議未來只要是「正鰹」的原料,外包裝也可以標示是「鮪魚」。對此,臺北市議員樑文傑不滿表示,若因爲吃起來差不多就可以魚目混珠,「那袋鼠肉或鹿肉罐頭也可以標成牛肉罐頭販賣囉?」
食藥署日前召開「宣稱特定魚類之罐頭產品品名標示規定」專家會議,重新定義「鮪魚罐頭」內容物,除了黑鮪魚、大目鮪、南方鮪、長鰭鮪、長腰鮪、黃鰭鮪、大西洋鮪所製成的罐頭可稱爲「鮪魚罐頭」之外,也開放「正鰹」作爲「鮪魚罐頭」內容物。
對於食藥署的規定,樑文傑非常不滿。他表示,他不在意是鮪魚或正鰹,反正吃起來差不多,但鮪魚是鮪魚,正鰹是正鰹,「賣的是什麼肉就給我寫清楚」,哪有允許魚目混珠的道理? 那袋鼠肉或鹿肉罐頭也可以標成牛肉罐頭眅賣囉? 反正吃起來也很接近。
樑文傑指出,食藥署這樣開放,是圖利罐頭業者。他說,一尾6到9斤重的鰹魚,價格介於350元到500元間,相同重量的鮪魚價格約2千到3千元,如果業者老實寫成「鰹魚罐頭」,那價格應該要降爲1/6;市售一罐鮪魚罐頭大約75塊,那麼「鰹魚罐頭」的合理價格應該是12.5元,業者當然不願意。「問題是,業者不願意,你食藥署就允許掛羊頭賣狗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