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多凹蠻、收少圖利!南科新市大樓建案「容獎回饋」議員隔空交火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社內重劃區緊鄰南科,建商密集推案包括多棟超高大樓,引起對地方環境衝擊的疑慮,目前已有停車位不足的亂象。記者吳淑玲/攝影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社內重劃區緊鄰南科,建商要推出3棟26層樓的高層住戶,針對容積獎勵,區公所要求的回饋金,被議員指是「凹蠻」(刁難),但在地議員挺區公所指此建案對地方衝擊大,質疑市府都委會有無審慎評估?「收多遭譏凹蠻,收少被罵圖利」,市長黃偉哲允通盤檢討,不陷區長和地方於不義。

都發局長徐中強坦言此建案覺得很困擾,問題很嚴重,但建商是依法申請,市府正在檢討修訂容積移轉辦法,比照臺北、高雄等可繳納一半現金,用來改善公共設施。

市議員林碧玉表示,新北段2個地號短短4300多坪,卻要興建3棟26層容納1050戶高層住宅,僅一路之隔還要申請一棟18層樓的集合住宅,未完工的還有2千多戶,後續將衍生人口密度、停車空間與污水排放,甚至施工期間揚塵與噪音衝擊,引發對申請容積移轉要提公益性回饋計劃,被質疑法源依據何在?

陳碧玉說,市府要區公所與建商協商,新市區公所站在地方評估,認爲建商蓋這麼多戶數是商業行爲,要求以每平方公尺60元計算,但又被指是「凹蠻」建商;要公所協商卻沒有法源依據,每平方公尺30元是民國80年左右訂定,時空背景物價都不一樣了,要求市付趕快修訂自治條例。

陳碧玉批「收多遭譏凹蠻,收少有圖利之嫌」,要求市府嚴謹看待,能參考雙北修訂自治條例,送議會審議,再集專家學者建議後,因地制宜,避免容積移轉大放送,成爲通盤性規範。

陳碧玉建議送審中的1050戶案能俟容積移轉自治條例出爐後再審議,且未來都要因地制宜,考量對地方衝突;黃偉哲說,若自治條例通過議會審議至少還要3至5個月,單一個案須考慮,陳碧玉說僅是建議,現在已吵得沸沸揚揚,市府可以再評估。

徐中強說,建商有釋出善意減少50戶,從1100戶降到1050戶但也無法解決問題。但此案容移百分之30是依照中央容積移轉辦法合法申請,是申請容獎百分之30提高到40,建商需提供公益性回饋,市府規定是以綠美化、認養公共設施等爲主,並未規定支付回饋金,但尊重區公所。

徐中強指出,已在檢討修訂容積移轉辦法,比照臺北等「接受基地申請移入容積者,應有50%以上繳納容積代金」,用來做爲公共設施開闢等環境改善的經費,以新和社內重劃區主要是通往南科的聯外道路太窄,再增加2千多戶就有塞車回堵的問題,就可用來改善。

臺南市長黃偉哲說,市府會針對容積獎勵提出統一規範,不要陷區長及地方於不義。圖/取自臺南市議會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