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海上大熊貓”——廣東臺山法院司法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工作紀實

原標題:守護“海上大熊貓”——廣東臺山法院司法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工作紀實

波濤安悠悠,海豚戲水間。

被譽爲“海上大熊貓”的中華白海豚,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具有極其重要的生態、科研和文化價值,是衡量一個地方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的“活指標”。廣東省臺山市大襟島及附近107.477平方公里的海域,生活着300多頭中華白海豚,中華白海豚種羣地穩定壯大,台山海域生態環境逐年更優,背後離不開司法的護航。

近年來,廣東省臺山市人民法院能動履職,堅持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海洋生態,通過增殖放流反哺海洋修復生態,注重聯動治理,努力構建“打擊有力、修復有效、治理有爲”的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局面。

用最嚴密法治築牢安全屏障

南海之濱,本該是衆多海洋生物繁衍生息的天然家園,但不和諧的情況時有發生。

2020年禁漁期內,廖某、林某合謀聯繫多艘漁船至臺山市川島周邊海域非法捕撈,共計37.1292萬斤。這是台山地區歷年來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值最大的案件。

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

“非法捕撈行爲必然對海洋生態造成影響,一定要依法嚴懲。”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溫玉燕細心地發現,非法捕撈地點就在中華白海豚省級自然保護區附近,該行爲造成的生態破壞值得深究。

“我們聘請專家學者重點針對環境損害程度、生態修復方案和修復費用等核心要素給予專業支持。”溫玉燕介紹道,台山法院創新海洋生態環境技術專家諮詢制度,填補了技術輔助制度的空白。

“每逢休漁期,中華白海豚活動更爲活躍,無差別捕撈方式會破壞其食物來源。且部分作案海域與保護區相鄰,可能誤捕誤傷珍稀物種。”廣東江門中華白海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高級工程師劉偉給出了專業分析。

審判團隊綜合專家意見,鑑於被告人到案後自願認罪認罰,有悔罪表現,2021年6月,台山法院依法判決廖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修復因其非法捕撈行爲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如修復後驗收未通過或不履行修復義務則支付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費用601.14萬元,支付專家諮詢費並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

這是台山法院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一個展現,體現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理念,對社會公衆具有警示教育意義。

同時,台山法院加強與檢察機關、公安、漁業部門在涉海洋生態環境刑事案件移送、受理立案等方面的溝通銜接,及時有效打擊禁漁期內非法捕撈的違法犯罪行爲。

三年來,台山法院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爲,共審結涉海洋違法犯罪25件67人。

增殖放流修復海域生態功能

判決不是案件的終結,及時有效修復纔是最終目標。

水產品是中華白海豚的重要食物來源,非法捕撈數量大,可能會影響中華白海豚的食物來源。審判團隊決定以該案爲契機,改變單一打擊海洋生態環境違法犯罪的方法,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着眼於修復海域生態環境整體功能。

但此前臺山市甚至廣東省內並無先例,如何因地因時制宜,找到一個科學有效的修復方案成爲破題的關鍵。

生態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審判團隊加強與檢察院、農業農村局協同聯動,成立專班並多次開展實地勘驗調研,向白海豚自然保護區諮詢專業意見,借鑑其他地區的經驗做法,最終確定靈活運用增殖放流修復方式,修復生態鏈缺口。

“要把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有機統一,給足海洋休養生息的時間和空間。”“首先要排除商業性航道,儘可能保障蝦苗的存活率。”“也要考慮海水漲潮情況,水位要高一些的。”一份符合生態環境特點和時間的放流方案最終得以敲定。

另一方面,法官持續跟進被告人對生效裁判的執行情況,確保責任追究依法執行到位。

觀念引領變化,堅持必有所成。“法官,我們什麼時候去放流?”廖某等人刑滿釋放後第一時間聯繫了溫玉燕,表示已深刻反省,切實提升了海洋生態保護意識,從“靠海吃海”轉變爲“護海養海”。

2022年8月15日,4輛滿載着蝦苗的貨車,停靠在橫山碼頭。

“開閘!”在相關單位的監督下,在多位人大代表以及漁民們共同的見證下,54649萬尾蝦苗通過管道翻騰入海。

中華白海豚是近岸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旗艦物種和傘護物種,是海洋生態系統中的一部分,擔負着維護海洋生態系統完整和平衡海洋生態系統健康穩定的使命。增殖放流活動,將有效提高臺山海域生物多樣性和種羣數量,對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通過及時修復被破壞的海洋生態,有效實現了懲治違法犯罪與修復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雙重效果。”台山法院院長梁平惠告訴記者。

2023年12月,該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的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多措並舉構建聯動治理大格局

依海而生,向海而興,台山深愛這片希望之海。如何愛護好、珍惜好這片美麗的海域?台山法院從未停止思考。

在全面梳理歷年來審結的涉海洋生態環境案件中,台山法院發現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高發,造成魚羣增殖斷代,嚴重製約當地海洋生態及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要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綜合運用預防、治理等手段,構建聯動保護海洋生態的大格局,這是台山法院給出愛海的司法答卷。

“建議加強海洋伏季休漁監督檢查,從源頭遏止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爲。”在做深做實調查研究的基礎上,2021年10月,台山法院向漁業管理部門發出司法建議。

“我們迅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今年以來共查扣‘三無’船隻超200艘,清理取締違規網具8000餘米。”在司法建議反饋會上,臺山市漁業管理部門向法院反饋了最新情況,“下一步將強化技術手段運用,實現漁港漁船動態監管。”

大海無言,法護有聲。台山法院通過司法建議並加強跟蹤問效,引導相關職能部門主動加強和依法規範海洋執法活動,發生在當地海域的非法捕撈行爲大幅減少,2023年受理非法捕撈類案件銳減至1件。

海爲田園,耕海有道,需要治理,更需要喚醒意識。台山法院設立了“法治陽光照海岸”普法項目,以接地氣、品牌化、長效化的方式,全力提升漁民及羣衆的海洋生態保護意識。

“老話說‘靠海吃海’,可聽了普法我才知道,過度捕撈不僅會吃官司,而且破壞海洋生態損害生物資源,收益也得受損,我們要養海護海,更要愛海,回報海洋給我們的饋贈。”來自汶村鎮橫山漁港的漁民老陳感慨地說。

送法上漁船、進海鮮市場,開展“休漁護漁”專題普法,深入各養殖場普法規範餌料漁藥投喂、尾水排放……台山法院共開展普法活動29場,受衆4000餘人次,“法治陽光照海岸”普法項目入選全省法院百場精品普法項目。

與海共生,生生不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2023年6月公佈了“和美海島”名單,有着“南海碧波出芙蓉”美稱的台山上川島名列其中,台山法院以司法之力蘊養一方“海洋藍”的故事仍在繼續……(籲 青 本報通訊員 何 奎 關豔瑩)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