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要預置“垃圾應用”,哪來的規矩?

來源 | 品玩(ID: pinwancool)

作者|ByArsT

我們什麼時候開始默認,買的新手機,裡面都要“預裝”一大堆垃圾軟件。

身爲一個數碼博主,我接觸過太多的手機了,雖說每一臺手機都是全新,但每次開機我都要感慨一下:內置軟件真是太多了。“新時代牛皮癬”縱然讓人難以忍受,但一直以來也是沒有一個相關的規定去進行約束,導致不少廠商得寸進尺,弄的滿屏都是廣告應用。

前幾天,爲進一步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爲,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供給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起草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爲的通告(徵求意見稿)》。

消費者的春天就要到了。

手機要預裝“垃圾應用”,哪來的規矩?

很明顯,預裝大量的預置應用對於廠商來說並沒有什麼好處,這一舉動會讓消費者對於品牌反感加劇,並不利於自己的形象宣傳。

那麼問題來了,這些手機廠商爲什麼還要在手機內預裝如此多的垃圾應用?

這件事如果真要想找原因,太早的我們就不說了,我們就從刷機包百花齊放的時代開始聊。

早期的安卓並不是那麼好用的,況且當時的手機廠商也很少在系統功能上多下功夫,所以當時就涌現出了一批比較優秀的第三方ROM,比如MIUI、Flyme、樂蛙、CyanogenMod等等,這些刷機包相比手機自帶的安卓系統,有着更自由、開放、美觀等優點,可以說在當時是完全碾壓了早期安卓手機自帶的“簡陋”系統。

CyanogenMod

在當時,一個優秀的第三方ROM傳播量非常可觀,況且當時處於智能手機發展的初期階段,很多人看好製作刷機包這一門生意,有一些技術大佬的甚至已經全職投入到這一行業當中。

有流量自然就有商機,當時有一些人就推出了內置應用廣告平臺,簡單來說,開發者只需要將和開發者個人綁定的預置應用放在ROM包內,用戶在將手機刷機後就會自動安裝在手機當中。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應用都擁有後臺自啓動的權限,當手機聯網後,軟件就會被激活,這些廣告平臺就會爲開發者記上一筆,最後根據激活應用的數量來計算佣金費用。

據我瞭解,那時每一個預置應用激活後的佣金單價大約在1~1.5元左右,隨着使用這些優秀第三方ROM的人越來越多,激活的數量也會隨之增加,利潤可想而知。

那個年代的第三方ROM包幾乎都是免費的,所以這些開發者也都會在發佈的時候說:要是支持他們的話就將那些內置軟件至少運行一次再卸載。正是因爲免費,開發者也不容易,大家對這一類情況就比較支持,場面還算是比較和諧。

但預置應用並非都能卸載。

預置應用大多分爲我們上述的可以卸載的應用,還有一種被系統是認爲“必要組件”的應用,這類應用不能被卸載,如果沒有相應的ROOT權限,能做到的只能是將其“停用”。

這些不能卸載的內置軟件要更爲流氓一些,如果你刷入了這個第三方ROM包,還內置了一堆不能刪除的應用,手機卡頓、廣告、彈窗都是常事。雖說開發者免費開發,賺錢是應該的,但這種強硬的方式還是很難讓人接受。

因此在當時,有一些開發者的第三方ROM包會將兩種預置應用都放進刷機包內,以至於當時有些“臭名昭著”的ROM包會內置20多個應用,專坑一些不懂的小白們,吃相非常難看。

圖 | 百度經驗

這個錢只有第三方開發者在賺嗎?並不是,當時的手機廠商也在賺這個錢。

在這個關係鏈中,手機廠商算是上游,由於本身就做硬件產品的生意,手機內置自帶系統且出貨量也大,基本每一部手機都會賺到不菲的佣金,這麼大塊肥肉,自然沒道理不去咬一口。

如果這些預置應用可以卸載,可能消費者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問題就在於,這些應用大部分都是不可卸載的預置應用,簡直就是明擺着要搶錢。

所以在那時,爲了“反抗”這一行爲,不少開發者做出“精簡版刷機包”,顧名思義,這類刷機包正是把所有預置應用全部刪除。

這事永遠都是“張良計”與“過牆梯”,手機廠商爲了讓更多人繼續使用自帶系統,就提出了一個新的政策:刷機不保。確實,刷機有一定概率會損壞硬件,但刷機不保就着實帶着點針對性,很多人爲了保修,還是選擇承受內置系統的折磨。

隨着時代的發展以及硬件性能上的增強,大約在2015年左右,手機廠商逐漸開始重視手機系統的使用體驗,消費者對於刷機的需求開始逐漸減少,再加上BL鎖(BootLoade,提高安全性以及防止刷機)的加入,提高了刷入第三方ROM的門檻,逐漸的,第三方ROM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遺憾的是,沒有了第三方ROM對內置系統的壓制,以及刷機門檻的提高,預置軟件這一“傳統”就一直被保留了下來,一直到現在。導致我們現在打開一部全新的手機,就會收到無數企業的廣告推送。

內置軟件到底能不能取消?

雷軍和賈躍亭兩個人算得上是比較早吃到互聯網紅利的一批人,他們二人對於智能手機的理解有一些相似之處,那就是硬件不賺錢。

此前樂視曾經曝光了手機BOM(物料清單)成本,並且宣稱自己的樂視手機將不賺硬件一分錢,甚至虧錢賣手機。

“經典窒息”

那樂視手機靠什麼賺錢?答案是廣告、生態以及樂視服務,事實證明,賈躍亭的方向是對的,只不過眼光有些超前,當時的市場環境沒有辦法滿足樂視手機賺錢的需求。

如果將樂視手機放到現在,可以預見的是,樂視手機將成爲整個市場最兇悍的性價比屠夫,而且目前互聯網廣告費用等完全夠樂視大賺一筆。

雷軍也多次宣稱小米是一家移動互聯網公司,未來靠互聯網服務來賺錢,硬件只是微利,並且打出了小米硬件綜合淨利潤永遠不會超過5%的旗號。

而且此前還在自家應用市場中推出了下載應用領紅包等活動,幫助軟件廠商在自家手機系統中進行廣告宣發,賺上一筆廣告費。再者說,小米已經是一個比較成熟的互聯網公司,自己也有不少互聯網產品,在自家產品中進行宣傳也是省下一大筆廣告費。

由此可見,現在的手機利潤有很多部分是在廣告宣傳、付費服務當中。

當一些不合理的錢賺的理所應當,那失去的時候就越捨不得。

此前,魅族18系列手機爲了有更好的銷量,在宣傳時直接打出了“三零”的旗號,這裡三零指的是零廣告、零推送、零預裝,這也是在近年來第一次看到有廠商將這一問題拿到明面上來解決。

雖然目的不太純潔、並且魅族自己也在吃廣告所帶來的利潤,但是這一次比較激進的嘗試還是有不少消費者買賬,在2021年3月開售時,一分鐘銷售額就已經破億。

現實永遠都是殘酷的,2021年9月份,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官博@Flyme 發佈了《致魅族用戶的一封信 》,主要談及魅族18系列的純淨系統。

由於市場競爭過於激烈,魅族還是決定保持和行業一致的運營策略,也就是說,除了已推出的魅族18、魅族18 Pro外,魅族此後產品還是會預裝應用以及推送廣告,曾經妄想屠龍的少年終究還是變成了惡龍。

從這件事我們也能明顯感覺到整個市場的變化,再也不是以前依靠硬件賺錢的時代,單純的硬件無法保持一個公司正常運營,還是要去恰廣告這口爛飯。

因此,想要手機廠商一刀切的關閉推送和廣告,根本不現實。

預置軟件將成爲過去

但新的套路也會到來

這次工信部和國家網信辦協同起草的《關於進一步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爲的通告(徵求意見稿)》,有幾個重點和我們消費者息息相關。

爲進一步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爲,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供給水平,構建更加安全、更有活力的產業生態,促進移動互聯網繁榮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 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是指由移動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生產企業)預置,在移動智能終端主屏幕或輔助屏幕界面內存在用戶交互入口,爲滿足用戶不同的應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獨立使用的軟件程序。

二、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按誰預置、誰負責的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維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三、生產企業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並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四、基本功能軟件限於以下範圍:

(一)操作系統基本組件:系統設置、文件管理;

(二)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

(三)基本通信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短信、通信錄、瀏覽器;

(四)應用軟件下載通道:應用商店。

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件,至多有一個可設置爲不可卸載。

五、生產企業應完善移動智能終端權限管理機制,提升操作系統安全性,採取技術措施預防在產品流通環節發生置換操作系統或安裝應用軟件的行爲。

六、生產企業應按照工信部信管〔2016〕407 號文件有關規定,保證預置應用軟件安全合規,明示所提供預置應用軟件的相關信息,履行登記、審覈、監測、留存、下架等全鏈條管理責任,完善投訴舉報受理制度等服務保障措施,及時處理用戶投訴舉報。

七、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加強對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八、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原有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九、本通告自 2022 年 XX 月 XX 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2 年 XX 月 XX 日

根據這份通告所述,所有的預置應用要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誰預置、誰負責,除了基本功能軟件:系統設置、撥打電話等必要軟件外,其餘預置應用要均可卸載,並且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軟件至多一個可設置爲不可卸載。

通過政策來約束廠商,在我看來是極好的。

這份通告落實後,我們手機中氾濫的預置應用將會得到有效遏制,這些應用再也不會成爲手機廠商的“穩定收入”,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廠商利益,還保證了消費者的使用體驗。在我看來,這份通告是非常有必要落實的,至少能讓某些手機廠商在賺取這部分利益的時候不再“心安理得”,在恰飯的同時也會思考帶來的風險,既然做不到自覺,那就麻煩政策上多定些規矩吧。

但值得注意的是,利益永遠都是繞不開的一條欄杆,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手機廠商總有新玩法等待着消費者,畢竟類似的事情他們已經做過太多次了。在此我真心呼籲各大廠商,真心實意的爲消費者帶來更好的產品,少一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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