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錢進長照 立委籲修法解套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迴應:「可以研究,希望帶來新的投資案源」;財政部部長蘇建榮亦表示,會與金管會一起討論可行的方案。
臺灣在2025年將進入超高齡社會,未來恐需要大量長照機構與資源,壽險業也認爲投資長照產業,未來可與保單給付等結合,增加服務範圍,但多年來一直卡在長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等規定,在沒有一定主導權下無法投資,雖然保險法已修法准許保險業投資公建與專案運用,董事席次可達2/3,但衛福部並沒同意拉高席次。
立委表示,依據保險法,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及專案運用可達其資金的10%,即有3.2兆元的額度,但多年來投資金額都不高,應想辦法協助解套,提高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尤其是長照產業的部分,以期支應高齡社會需求。
所以立委提出兩建議,一是讓保險業投資長照機構建物、設施,即可免限長照法人法竹限制;二是適用財政部促參法,採用PFI模式,提供保險資金合理的投報率。
財政部正在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公共建設的標準即有含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並納入民間投資、政府有償收購服務的PFI機制,即以前是公辦民營,由民間投資建設及管理,但未來允許民間投資、建設,由政府訂定績效及服務品質要求,支付服務費用等。
金管會表示,現行保險業就可透過投資不動產,成爲長照機構的房東,現在是研議是否適用促參條例,享有租稅優惠,另外財政部增加PFI模式內容仍不確定,仍需兩部會討論,且也要看衛福部意願,看是不是可提供相關誘因,讓保險資金真的能錢進長照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