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億保險金無人領/新壽天天比對壽險公會資料庫尋人
過去因爲保單的受益人多是要保人、被保險人及法定繼承人,一旦沒有特別提供聯絡方式,可能會面臨保單滿期,保險公司找不到受益人領取,而成爲公司應付款而未付款的帳目,據悉多家保險公司面臨此況,累積的金額數百億元。
其中,新光人壽則是會依據戶政系統上傳到壽險公會的資料庫,每天比對尋找相關失聯的保戶、受益人,期能儘快給付保險金給民衆。
相關新聞請看富邦、元大人壽等順利完成給付保險金故事,《無人領20萬保險金 業者尋覓多時終於找到保戶》、《數百億元保險金找不到人領 壽險業者頭疼》、《24萬保險金尋人作戰/元大人壽苦勸保戶 17年懸案落幕》。
新光人壽表示,依《保險法》第29條第3項規定,被保險人之死亡保險事故發生時,要保人或受益人應通知保險人。
保險人(保險公司)接獲通知後,應依要保人最後所留於保險人的所有受益人住所或聯絡方式,主動爲通知。
新光人壽便會針對留存公司的連絡資料,主動連絡受益人或繼承人於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時,同意將相關資料由戶政上傳到壽險公會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