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警惕藏在直播帶貨背後的侵權假冒犯罪

今年5月,遼寧省公安機關根據網上排查發現的線索,成功破獲“5·12”製售假冒品牌箱包案。這起案件中,公安機關查扣的假冒品牌箱包超過1.6萬件,案值達1.2億餘元。辦案民警指出,不法分子生產假冒品牌箱包後對外銷售,“直播帶貨”是他們採用的主要推廣銷售方式之一。

當前,網絡購物已成爲廣大羣衆購物消費的重要渠道電商平臺社交媒體上的“雙11”“6·18”“電商購物節”“直播帶貨”等各種促銷方式逐漸被消費者接受認可。但是,方便快捷並且越來越多的推廣銷售渠道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生存空間,他們利用網購實施侵權假冒犯罪行爲,嚴重侵害消費者和企業合法權益

又一個“雙11”到來,公安部公佈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侵權假冒犯罪的典型案例,提醒廣大羣衆謹防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製假售假的犯罪活動。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全國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在“崑崙2020”專項行動中持續加大對利用互聯網製假售假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集中破獲一批利用“直播帶貨”“網上店鋪”等渠道方式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刑事案件

江西省公安機關破獲的“6·11”製售假冒品牌箱包案中,不法分子通過自建網站、電商平臺、設立實體店鋪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推廣銷售,案值高達近10億元。

無獨有偶,在上海市公安機關破獲的“8·28”製售假冒品牌商品案中,不法分子與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主播”勾結,通過“直播帶貨”方式推廣銷售。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不法分子往往在網上打着知名品牌商品低價促銷的幌子吸引消費者眼球,再搭配“清庫存”“爲粉絲謀福利”等營銷話術引誘下單購買;有的還以“復刻”“限量”等名目從事製假售假違法犯罪行爲

山西省公安機關破獲的“7·06”製售假冒品牌潤滑油案中,不法分子冒充正規經銷商資格,大量生產假冒品牌潤滑油,通過實體店鋪與社交平臺相結合的模式對外推廣銷售。

從案件看,不法分子擅長鑽網絡銷售的“縫隙”,並利用一些消費者貪圖便宜、追求高檔品牌等心理來實施犯罪活動。

廉價成品半成品一經改裝,僞裝成“高檔品牌”進入電商平臺。在江蘇省公安機關破獲的“8·27”製售假冒品牌手機屏幕案中,警方查獲假冒品牌手機屏幕成品、半成品14.9萬餘件。不法分子通過購進廉價手機,將屏幕拆卸、檢測、改裝、翻新,粘貼高檔品牌手機的商標後通過電商平臺對外銷售。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消費者,網上購物不要一味地貪圖便宜,要貨比三家,選擇正規的網絡交易平臺信譽良好的賣家供貨方。一旦受到侵權假冒商品侵害或發現相關犯罪線索,要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山東省公安機關破獲“5·12”製售假冒品牌電池案,河南省公安機關破獲“6·09”製售假冒品牌電池案,廣東省公安機關破獲“颶風183號”製售假冒品牌手錶案……2020年以來,公安機關共破獲相關案件1400餘起,抓獲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和企業合法權益,全力營造良好網上購物環境。

記者瞭解到,在“崑崙2020”專項行動中,全國公安機關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突出事關羣衆健康和安全的重點領域,已破獲各類侵權假冒刑事案件1.1萬餘起,涉及食品藥品、服裝箱包、汽車配件家用電器兒童用品建築材料機械設備等多個領域,摧毀了一大批製假售假犯罪團伙有力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同時,先後會同有關部門針對實體市場開展執法行動3.1萬餘次,組織開展銷燬侵權假冒商品活動140餘次,有力維護了市場秩序。(本報記者 彭景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