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金女星涉詐遭起訴 沈時華誆製作《海角七號》音樂劇騙募資150萬元
▲沈時華被起訴涉嫌以製作音樂劇爲由詐騙投資人。(資料照/公視提供)
曾獲金鐘、金馬獎殊榮的資深女星沈時華,涉嫌在2016年,以要製作電影《海角七號》的舞臺版音樂劇爲由,向碁石公司募資150萬元,後來卻不了了之,碁石負責人認爲受騙提告,沈辯稱其實是要《飄洋過海來看你》的音樂劇,因爲劇本未完成等理由而暫停計劃,但臺北地檢署調查訊問幫忙編劇的臺師大教授等人後,認爲沈說法不可信,今天依詐欺罪嫌將她起訴。
沈時華曾是電視臺八點檔連續劇當紅演員,1979年以電影《一個女工的故事》獲得金馬獎最佳女配角獎,2006年再以戲劇《愛殺17》拿下金鐘最佳女配角,退居螢光幕的她現在已經改名,退居幕後經營媒體公司,從事戲劇製作等工作。
碁石公司負責人黃國倫牧師提告指控,沈時華在2016年間,表示正在籌劃製作票房上億的《海角七號》舞臺版音樂劇,並保證無論計劃是否虧損,都會返還投資款,碁石公司認爲值得,挹注了150萬元,但沒想到之後卻沒有下文,碁石拿着沈以宸葳影藝公司名義開立的擔保支票,去銀行兌現,驚覺宸葳被列爲拒絕往來戶,公司也改名喜鵲傳媒,因此控告沈涉嫌詐欺。
▲沈時華曾獲金鐘金馬雙獎殊榮。(資料照/公視提供)
不過臺北地檢署首度調查時,發現《海角七號》2017年間確曾有過籌拍音樂劇的新聞,也大致選好角了,但因資金沒到位而延期,因此認爲音樂劇製作確有其事,全案應爲投資糾紛,無證據顯示沈涉嫌詐欺,2018處分不起訴後,碁時公司提出再議。
高檢署翻閱全案卷宗後,認爲檢察官應該多傳喚導演魏德聖等《海角七號》相關人員,確認沈時華到底有沒有真心要做音樂劇,因此將全案發回北檢,檢察官再次傳喚沈時華出庭,沈卻辯稱,其實當年她是找碁石投資《飄洋過海來看你》的音樂劇,因爲找臺師大教授寫劇本還沒完成等因素才中斷。
臺師大教授也作證稱,當年的確沈有找他寫《飄洋過海來看你》劇本,要製作《海角七號》音樂劇的另有其人,但是碁石拿出當時和沈簽章的合約、支票等物證,證明明明就講好是要投資《海角七號》,檢察官認爲,沈根本從一開始就沒有要製作《海角七號》,卻以此爲幌子,對外募資,因此依詐欺罪嫌將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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